熟悉德国古典文学的朋友应当会知道符腾堡公爵卡尔·欧根(Karl Eugen,Herzog von Württemberg,1728—1793),他是席勒的早期赞助者,当然也是折磨席勒的凶神恶煞。这位公爵很有文艺范儿,曾跟着作曲家卡尔·菲利普·埃马努埃尔·巴赫(Carl Philipp Emanuel Bach,1714—1778,音乐大师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的儿子)学习音乐,并且热衷于植物栽培。卡尔·欧根自幼在普鲁士的著名君主弗里德里希大王的宫廷受教育。在君主专制和自由主义两种思想互相斗争的年代,卡尔·欧根是一位典型的兼具两方面色彩的统治者。
在私生活方面,卡尔·欧根有一大堆情妇和11个私生子,闹出过不少丑闻。但他的真爱是一个地位卑微的女子:弗兰齐斯卡(Franziska,1748—1811),一位男爵的女儿,另一位男爵的妻子。对于普罗大众来讲,男爵小姐和男爵夫人当然是高高在上的,但对于统治着一个重要的德意志邦国的公爵大人来讲,男爵实在地位太低了,所以他于1785年执意要娶弗兰齐斯卡时,遇到了很大阻力。即便是明媒正娶,卡尔·欧根与弗兰齐斯卡的婚姻仍然算是贵贱通婚,一个明显的表现就是弗兰齐斯卡不能用“符腾堡公爵夫人”的头衔,他俩生的孩子也没有完整的继承权。
为了提高弗兰齐斯卡的地位,卡尔·欧根向神圣罗马皇帝约瑟夫二世求情(也许还行贿了),在1774年为她搞到了“霍恩海姆帝国女伯爵”(Reichsgr?fin von Hohenheim)的头衔。卡尔·欧根还想把她的地位升级到侯爵,但皇帝拒绝了。霍恩海姆帝国女伯爵弗兰齐斯卡使用的纹章是已经绝嗣的邦巴斯特·冯·霍恩海姆(Bombast von Hohenheim)家族的纹章。即便如此,弗兰齐斯卡始终没能获得“符腾堡公爵夫人”的头衔,她与公爵的孩子也被排除在继承顺序之外,并且在正式的礼仪场合,她的优先权低于卡尔·欧根的弟媳。
弗兰齐斯卡的故事很有典型意义,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德意志贵族的婚姻,这就是本文探讨的主题。
婚姻当中的不平等 家族要传宗接代,最重要的是保证有合法的继承人,换句话说就是在婚姻范围内尽可能多生男孩,以抵御疾病、战争、动乱、事故等灾难性因素造成的“损耗”。这是贵族婚姻的主要功能。但是,如果生的男孩很多而又都健康地长大成人,对家庭的经济就是沉重的负担。大多数贵族家庭即便想给所有孩子同等的待遇,也做不到,尤其是在长子继承制之下。这意味着,在长子继承家业和财产的同时,幼子往往需要自谋生路;而长子结婚生子的同时,幼子不一定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找到门当户对的对象建立自己的家庭。不过要强调一下,这不是因为贵族的幼子绝对结不起婚,而是结不起门当户对的婚。从较长的历史时段来看,一个家族的长房和幼房往往在结婚比率、门当户对婚姻的数量和孩子的数量等方面出现较大的差距。根据一项统计,在19世纪,有90%的贵族地主会结婚,而没有自己地产的贵族男性(也就是幼子们)能够结婚的不到三分之二;1871—1900年出生的没有资格继承家产的贵族男性当中,有一半人终身未婚。
在贵族社会的压力下,很多贵族幼子被迫终身不婚(当然这不代表没有性生活和没有孩子),这是他们为了家族的利益不得不做出的牺牲。在天主教地区,有的贵族男孩从小就被父母安排走宗教道路,长大之后担任神职人员,也就是说单身守贞。不过,如果长房发生变故无人继承,原本要走神职道路的亲戚也可能需要离开教会、还俗、结婚、生子。
在婚姻问题上,长子和幼子不平等,男性和女性也不平等。婚姻的不平等导致贵族婚姻市场的失衡:待字闺中的女子太多,能够娶亲的男子太少。只有地位显赫的女子出嫁才不会遇到困难。女性常常嫁给地位比自己低一级的男性,这有利于女方的家庭利益,因为这样能把女婿与女方家族紧密联系在一起。
女子一般没有机会自行选择配偶,大多数情况下要服从父母或其他长辈的安排。如果敢于反抗,就会引起轩然大波。普法尔茨伯爵、施陶芬家族的康拉德(Konrad der Staufer,1134?—1195)的女儿艾格尼丝(1176?—1204)原本的命运是服从施陶芬家族的族长,也是她的长辈亨利六世皇帝的安排,嫁给法兰西国王腓力二世,但她偷偷嫁给了“狮子”亨利(韦尔夫家族,是施陶芬家族的对手)的长子。亨利六世皇帝大怒,要求普法尔茨伯爵家解除这门婚事,但没有成功。
“门当户对”一方面是指社会地位以及它能带来的人脉,贵族只与贵族结婚,不同等级的贵族之间较少通婚,比如高级贵族(邦君、1806年之后的陪臣)很少和低级贵族通婚;一方面与宗教因素有关,比如天主教贵族一般不会选择新教徒或加尔文教徒,易北河以东的新教徒贵族男子一般不娶天主教贵族女子。金钱是很重要的因素,但如果为了金钱而娶出身低的女子,在贵族圈子里也会被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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