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并不是印刻在事物的本质里的,它们并不是自然理论的政治版本。民族国家也不是什么族裔或者文化群体显而易见的终极命运。文化是实实在在的存在,它们往往微妙地组成群体,逐渐变得相似,相互交叠,相互缠绕;通常但并非始终存在着形态各异、大小不同的政治单位。过去,两者一般不会融合起来。在许多情况下,它们有充分的理由不这样做。它们的统治者通过使自己有别于下面的老百姓,确立了自己的身份,被统治的微型社群使自己有别于周围聚集在类似单位里的人们。
但是,民族主义不是这些神秘的、被认为是自然的、既定的单位的觉醒和确认。相反,它是新单位形式的具体体现,它适合现有的条件,它利用了从前民族主义时代继承过来的文化、历史和其他方面的遗产,把它们作为自己的原材料。这种按照新的劳动分工原则建立新单位的趋势的确非常强劲,当然,这不是现代世界唯一的力量,也不是绝对不可抗拒的力量。在多数情况下,它非常盛行,首先,它决定着现代世界里政治单位合法性的规范:正如描述的那样,它们中的大多数必须满足民族主义确定的规则。它规定着被接受的标准,虽然人们并非完全普遍地接受它。另外,也存在一些违反这个规范的情况。
是民族主义造就了民族,而不是相反。诚然,民族主义利用了事先业已存在的、历史上继承下来的大量文化或文化遗产,尽管这种利用是选择性的,并且往往把这些文化大加改头换面。已经死亡的语言可以复活,传统可以创造,相当虚构化的质朴和纯洁可以恢复。然而,民族主义热情这种在文化上富于创造性的、空想的、积极创新的一面不应该使任何人得出这样的错误结论:民族主义是一种偶然的、人为的意识形态的创造,假如那些讨厌的爱管闲事、不甘寂寞的欧洲思想家们没有编造出民族主义来,没有把它注入本身已经存在的政治社群的血液中的话,民族主义是不会存在的。民族主义使用的文化针线和补丁往往是武断地创造出来的历史产物。任何一种旧的针线或者补丁本来都是可以利用的。但是,相对于民族主义碰巧采用的具体表现形式,这并不意味着民族主义的原则是权宜的、意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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