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使女的故事》类似,《羚羊与秧鸡》属于悬测小说(speculative fiction)——秉承了奥威尔《1984》的传统——而非H.G.威尔斯的《世界战争》的科幻路数。悬测小说可没有什么星际旅行、远距传输、火星来客。如同《使女的故事》,该书并非凭空杜撰我们还没有发明或还没有着手研发的东西。每部小说开头都有个“假如”,然后再依理展开。《羚羊与秧鸡》的“假如”很简单:“假如我们沿着已走过来的道路继续前行会如何?”上坡路有多滑?能够补短的长处是什么?谁存有阻拦我们的意志?能否通过基因工程,把我们从这列业已启动的火车的失事现场中解救出来?《羚羊与秧鸡》就在一片欢愉嬉闹中灭绝了几乎整个人类,而在此之前人类社会分裂成为两个阵营: 技术统治派与无政府主义派。不过仍有一线希望: 尚有一群准人类,他们的基因得到了改造,那些折磨现代智人的病痛,他们永远不必受其干扰。换句话说,他们是定制人。可是任何一个参与其设计(我们正在这么做,还会变本加厉地做)的人都不得不问一句: 人类把基因修改到什么时候,就不算人了,这段路有多远?我们有哪些标识我们核心存在的特征?
定制人,或书中所称的“秧鸡人”,具备几种我自己也很愿意笑纳的配备: 内置驱虫剂、自动防晒,还有消化树叶的功能,就像兔子那样。他们不需要衣服和农产品,因而也就不需要种植粮食和纤维植物的领地,也就没有了领土战争。
他们还有几样特征,其实也算某种改良,但我们大多不会喜欢的,包括季节性交配——如同大多数哺乳动物——期间其某些身体部位会发蓝,就像狒狒那样,因而也就不存在爱情的抗拒或强奸行为。每个人都可以有性行为,为了增加浪漫色彩,雄性“秧鸡人”会唱唱歌、跳跳舞作为求偶的举动。很多动物都这样,我最喜爱的是银鱼: 如果雄鱼的舞蹈为雌鱼接受,那么他就送给她一个精子囊,故事就结束了。当我把这个说给我会计听时,他说:“我的一些客户知道了会喜欢得要死的。”
雄性“秧鸡人”还会献花——就像公企鹅给母企鹅献石头一样。我曾在澳洲观察过园丁鸟,便想过是不是添加一项该鸟的特性,但这就把事情变得复杂了,要牵涉到雄性竞争——而这是“秧鸡”一心要祛除的——于是这一点就没有加: 雄性“秧鸡人”不会像园丁鸟那样相互去偷蓝色晾衣夹子。不过“秧鸡人”会像猫一样群交,这样就不用为谁才是生父而焦虑了。
“秧鸡人”爱好和平,温文有礼,只吃素食,善良有爱。唉,我们现代智人最后的幸存者——他名字叫吉米——却觉得他们无聊透顶。作为喜欢讲故事的动物——人类便是——我们看戏上瘾,差不多为此搭上了性命。
多股不同的力量凑巧撞在了一块儿,便有了“完美风暴”,人类历史上的完美风暴也是如此。如小说家阿利斯泰尔?麦克劳德加拿大著名短篇小说家,作表作《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所言,作家言其所忧,而《羚羊与秧鸡》的世界正是我现在的忧虑。这不仅关乎我们那些弗兰肯斯坦式的发明创造——大多数人类发明本身只是中性的工具,其负面或正面的道德指向都要看我们如何使用,况且很多技术利用是值得称赞的,尽管连“好”发明都很可能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降低死亡率而粮食不能增产,就会引发饥荒、社会动荡和战争,每每如此。
小说并不能给出解答,那是指南类书干的事情。小说只管提问。《羚羊与秧鸡》提出的问题如下。
第一个大概是:“我们能求得我们自身的信赖吗?”因为无论科技发展到何高度,现代智人在心底里仍然是数万年前的老样子——同样的情感,同样的关切,同样好,同样坏,同样丑陋。我们就是个正邪一体的皮囊,我们人类。
可假如我们能够祛除坏与丑陋,又要如何做呢?那我们最后还算人类吗?而假如这种生物缺乏进攻性和杀戮本能,就像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慧骃国,那他们是不是很快就会遭到灭顶之灾,如同无数原住民在十六、十七世纪遭遇欧洲人时的下场?我们中间还有些不错的人,通情达理,得体如格列佛本人——又如《羚羊与秧鸡》中的吉米,这样是不是就够了?吉米是有“良心”的。我们的良心是否足以拯救我们,或者还需要些别的?
我们现今日益具备了创造自身新型号的能力,他们形态更美丽,道德更高尚。为了保护他们,也为了保护我们自己正快速破坏的生物圈,我们是否应该把现在的人类型号干掉?你会这么想的。
“秧鸡”也是这么想的。他也是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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