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羚羊与秧鸡》?可这是什么意思呢?”出版社的朋友们见了标题都问道,那时小说刚刚交稿。
“‘羚羊(Oryx)’和‘秧鸡(Crake)’是两种动物,到我写这部小说时已经灭绝了,”我答道,“也是故事主人公的名字。”
“可是他们一上来就死了。”出版社的人说。
“这才是看点呢,”我说,“或者看点之一。”(我没有提到的另一个看点是,该书名听起来很像池塘里的蛙鸣。试试看连念三遍,像这样: Oryx oryx oryx. Crake crake crake: 明白了吧?)
瞧这情形还是没能说服他们,我便又解释道,R、Y、X、K都是有力道的字母,只要都收进来,没有哪个标题不是响当当的。他们信我了吗?难说。不过《羚羊与秧鸡》这书名倒是保留至今。
这也是我的小说中,能被学校相中而教给青少年的两部之一。显然当老师的对这些有魔力的字母是有反应的。或者他们另有所感。
此外,《羚羊与秧鸡》还是我第一本自始至终以男性为叙事主体的小说——在当时亦是唯有的一本。没错,我被为何“总是”写女性这样的问题弄烦了。我并非总是如此。然而这部作品其实是个浑然的整体。我一向忠于带性别视角的文学批评,于是书一付梓便有人问我怎么不启用女性叙事者了。人无完人嘛。
实际情况是这样的。我在二○○一年三月动笔写作《羚羊与秧鸡》。那时我在澳大利亚,刚刚完成了上一部小说《盲刺客》的巡回售书活动。于是我便有了点时间去阿纳姆地区的季风雨林观鸟。在那儿我还参观了单边敞开的岩洞群,当地原住民的生活与自然和谐相处,其文化已不间断地延续了四五万年。
之后我们的观鸟团去了凯恩斯附近的菲利普?格雷戈里食火鸟保护区。按照观鸟爱好者及自然主义者那时候就有的习惯——这样的惯常做法已坚持几十年了——我们讨论起了发生于自然界的物种灭绝的惊人速度,这要归咎于人类正在加快改变世界。食火鸟这种不会飞的珍禽看起来活似蓝色、紫色及粉红色的恐龙,一爪抓下去就能把人开膛破肚——它们还能存活多久呢?它们中有不少在保护区里昂首阔步,吃着切碎的香蕉,吞食着不慎晾在窗台上的批萨。这些在林下灌木丛中奔忙的红颈秧鸡还能存活多久?不会太久,这是我们的普遍看法。
现代智人又如何?我们这个物种会不会继续毁坏曾生养并持续支持我们的生物系统,并最终确保我们自己走向亡族灭种?这个物种会不会停下脚步思索一下自己鲁莽的举动,并就此改弦更张?这个物种会不会因自己的发明而作茧自缚,后又能凭着发明再挣脱出来?要么——这个物种或许通过遗传工程培养出超级病毒,从而具备了生物技术手段来抹杀自身,或是发现了什么手段来改造人类基因组,由此用一个有更多善心、更少贪念、较少掠夺的版本来替代自身?该版本的设计者会不会是哪个博爱之辈,或执意要改良世界的疯魔之徒?我们之中会不会有个预言家及/或科学狂人,随时准备着按下“重启”键?
我便是在食火鸟保护区的阳台上凝视着这些红颈秧鸡时,近乎完整地酝酿出了《羚羊与秧鸡》的写作计划。当天晚上我就做起了笔记。上一部小说刚刚杀青,我疲累得并不想这么快就开写另一部,可当一个故事吵着嚷着非要出世时,你还真拦不住。
每一部小说在作者的生活中都会先有长长的前奏——她/他的所见、所历、所读、所想——《羚羊与秧鸡》也不例外。很久以来我一直在思索反乌托邦式的“假如”场景。我是在科学家之中长大的,野外生物学家扎堆在我的童年里。我的几位近亲都是科学家,每年的圣诞家庭聚餐(火鸡是解剖开的而不是切开的)上的话题大体都是肠道寄生虫或鼠体性激素之类,近年来或也包括了基因编辑技术中的工具问题,《羚羊与秧鸡》中“基因狂人”的商业冒险桥段在现实中已初露端倪。我的阅读消遣多为斯蒂芬·杰伊·古尔德的科普文章或是《科学美国人》之类,部分原因就是为了跟得上家里人的聊天。
于是多年来我一直在做剪报,并且吃惊地注意到十年前被嘲笑为偏执妄想的趋向,先是成为了可能,接着就变成了事实。《羚羊与秧鸡》也是如此: 写作此书时,猪体内种植人体器官还只是个可能,而今已为现实。彼时的“鸡肉球”尚属杜撰,但“实验室人造肉”已走入了我们的生活。我写书时,猫的呼噜声的自我治愈功能在科学上才刚刚起步,如今已广为接受。更多的发明和发现还将源源不断地涌来。
可是哪一个会先来——由生物技术、人工智能和太阳能撑起的美丽新世界,还是造就了这些高科技的社会的崩塌?生物学准则与物理学一样无情: 用完了食物和水,就得死。没有哪种动物在耗尽资源基础后还能指望活下去。人类文明也适用于同一铁律,由气候变化引发的灾难已经——部分地——在我们之中造成了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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