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文化部办公厅急电通知各地,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严打违法音像制品的“金风行动”。
通知说,今年以来,全国开展了音像市场“复查”行动和统一销毁违法音像制品行动,音像市场经营秩序大为好转,正版音像制品的市场占有率逐步提高。但近来一些违法犯罪分子采取种种手段制售内容、封面反动、淫秽和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违法音像制品,污染社会环境,扰乱音像市场秩序。为了巩固音像市场治理成果,为党的十六大召开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文化部决定从10月20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严打违法音像制品的“金风行动”,迅速有力地扫除音像市场中的文化垃圾。
文化部要求直辖市和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文化局要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和督查本市的专项行动。动员文化市场管理及稽查队伍振奋精神,连续作战。
文化部确定北京市为这次行动的重点地区,下列音像制品为查处重点:
1、含有《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的禁止内容的;
2、所有简易包装的DVD和VCD;
3、所有无SID码或烫涂SID码的光盘类音像制品;
4、所有无批准文号的引进出版的音像制品(外语教材类除外);
5、载有进口文艺音像节目的MP3、MP4;
6、“附件”所列的违法音像制品。
通知要求各地将所发现的新的违法系列音像制品、烫码光盘的名称和样品及时报送文化部市场司。市场司将在中国音像电影网对查缴目录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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