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大师阿尔都塞 他,死了两次

  但是我们要说,在二十世纪,包括本世纪的第一个十年间,并非所有的思想家都有这点“毛病”。就是和阿尔都塞相随相伴到最后的一些师友,或者从来没有、或者后来脱离了这点“毛病”。比如为阿尔都塞写出三篇精彩书评、呼吁“在没有正义的世界追求正义”的利科(P. Ricoeur),比如批评“从恩格斯到阿尔都塞的马克思主义解释都建立在派生观念上,而缺失了活生生的个体及真实实践”的生命哲学家米歇尔·亨利(Michel Henry);比如对“大屠杀”有切身体验而反复强调摩西十诫中“‘你不可杀人’一诫是面对他人的最高戒律”的立陶宛裔法籍哲学家勒维纳斯(E.Levinas)……

  确实,由于种种原因,许多智慧的哲学家或多或少都有些心理问题:他们的理论雄心太大,而又太轻视“很小”但又重要无比的心灵。迪迪叶·埃里蓬说“发疯是哲学不可避免的代价”,是否就是这“大”与“小”的冲突的结果?

  反思 做一个简单的好人

  真正的哲学思考和理性是要引导人们好好生活,而不是把理论思考奉为至高无上的神圣实践。做一个加缪那样的好人是需要勇气的。

  其实,世间的道理原本是简单、明了的,不用加以深奥的说明。关键是要有一个最高的出发点:正常理论的出发点是共同的,是以个体生命,以个体的自由和尊严为最高原则。

  须知,活生生的个体的生命不是一种观念,也不是一种理论和体系,在理性面前人人平等,就意味着每个人在生命面前人人平等的最高理性。这个原则应该高于一切,高于一切所谓的意识形态。任何漂亮的预言、崇高的理想和美好的政治都不应该成为剥夺个体言论自由、生活权利,甚至残害无辜个体生命的理由!当某种理论被奉为战无不胜、四海皆准的意识形态强加于人,那就如亨利所说,它就按照不同的需求成为一种围绕这种理论的创始人而形成的各种歧义的总体。

  最后,我想以上面未提及的我们许多人都最喜爱(而不是所谓最伟大)的思想家加缪作为本文的结束。加缪这个非高师出身的“普通思想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暴力,反对不重视个体,不重视个体现实生活,反对用虚无缥缈的未来牺牲今天。他用文学形式得以更加深刻地表现普通人、穷苦人的生活和心灵,他对许多政治和意识形态选择的结果早有预见,被称作“一个不光彩时代的最高贵的见证人”,虽然很多同代人对其“简单水平”不以为然,但历史证明他的“普通”陈述的正确,证明他表达的常识切中要害。

  加缪获得诺贝尔奖时的答词在1958年发表时特别声明是献给他的小学老师的,他对大地和阳光以及世人无比热爱,他明知荒谬不可消除仍然坚持与世界和他人共同生活……这些大概就是阿伦特认为“加缪是法国最好的人”的原因吧。而做这样的好人,是需要勇气的。而这样的勇气不是所有伟大思想家都能具有……

  其实,世间的道理原本是简单、明了的。真正的哲学思考和理性是要引导人们好好生活,不是把理论思考奉为至高无上的神圣实践,更不是设立一个虚无缥缈的所谓高尚目标,把它作为统治、衡量一切的准则,要求所有人为之奉献和牺牲。

  陈乐民先生在《序言》提到,阿尔都塞和妻子的感情关系复杂,并非完全如他表白的那样,他们之间有吸引、爱恋、敬畏、同道的深情,又存在性格、思想、修养、品位上难以相容的冲突和分裂。阿尔都塞曾多次移情、滥交并非偶然。而他们多次尝试分开,却又难以割舍,彼此牵挂……

  因此,若如法律认定,杀妻是阿尔都塞的精神疾病发作所致,可以免受司法处分,我们仍然不能不注意到由于信仰危机而产生的极端行为。毕竟,他和妻子的结合,更多的,或者更加本质的基础是很难说是“平常普通”的爱情,是否应该考虑到信仰和理论的内在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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