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克纳的公正

    福克纳所谓的“公正”,也许就是只有受过苦的人才配享有爱和幸福。也许正是这种“公正”才使他写书执意采取如此辛苦的方式。

  这个世界上最困难的工作也许就是种地,在扛麻袋和锄草之间我永远会选择扛麻袋,在思考哲学问题和捉虫子之间我一定选择思考哲学问题。我有一个同学很小就立下志气“饿死不种地”,我还有一个朋友,很早就弃学去种地。当他第一次出来打工的时候,正赶上是个夏天,最高气温高达41℃,在烈日暴晒之下扛了一天铁管,晚上回到工棚,我问他: “感觉如何?”他说:“这活真轻快还有得吃。”对一些农民来说,这辈子的最大希望就是脱离他的工作,而不是脱离农村生活。
  福克纳老爹的一生大部分生活在美国南方的牛津小镇,他一再声称自己是一个乡下人。确实,他是一个道地的乡下人,虽然不种地,但他的小说,写起来却很像“种地”。他总是把他写的故事当作是一块田,一遍又一遍地刨啊耧啊翻啊锄啊的侍弄它。这在写作上就表现为,通过众人之口翻来覆去地讲同一个故事。他用这种方法写了《喧哗与骚动》、《我弥留之际》、《去吧,摩西》、《押沙龙,押沙龙》等等,其他长篇里的情节也都是他以前短篇里写过的东西。这种方法最需要毅力和专注力。如果你认为这是偷懒,那你就完全不明白什么叫写作。一遍一遍的重写是最让人受不了的活,也是作家真正的苦役。也许在文坛上只有福克纳老爹才最有资格说自己是“乡下人”,而其他作家则配不上此种荣誉。汉姆生的名作《大地的成果》也正是赞颂这种荣誉的。
  虽然说这种写作类似于种地,但毕竟还不是种地,真正的种地得不到任何荣誉(有时真是连吃的也得不到)。福克纳老爹和汉姆生大叔虽然乐于表现这种荣誉,我想他们也只能承认自己干不了,也许正是承认自己干不了才让他们写出这种书(凡高也一样)。福克纳和汉姆生都是生于农村,在土地上劳作、从土地里收取食物就是使命,只有完成自己这种使命才能得到、才配得到幸福的观念在他们心里根深蒂固,《圣经》也说“唯劳作者才得食”。因此,写作对他们来说是一种较易完成的替代,也是一种赎罪的形式,他们只有写出来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至少,他们不用为自己对种地的逃避而感到过意不去。
  这不光是一种使命,也是一种公正。在这本《野棕榈》里,福克纳通过夏洛特之口就说出了这样一种观念:“如果确实存在痛苦这种东西,如果我们之中有谁受过痛苦,我们之中有谁生来就够坚强,就配享有爱和遭受这种痛苦。或许我想说的是公正。”
  福克纳所谓的“公正”,我理解为,只有受过苦的人才配享有爱和幸福。也许正是这种“公正”才使他写书执意采取如此辛苦的方式。
  福克纳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正处于内外交困的时期,既失了恋又受了背伤,这是他的第十部长篇。这些书为他获得了荣誉,但是却没有多少读者,出版过的书也在市面上消失了。既没有人谈论,也没有人再去阅读。这对一个作家来说是很难受的。所以他要写一本新书,一定要写。在他心里,写作就是种地,地一年不种就会荒,来年再种就种不了,种了也打不上粮。写作对他来说也一样,一旦闲下来不写,他就觉得要失去写作能力。
  《野棕榈》写得很流畅,看起来他没有按他的老方法一遍一遍地去翻地。写的是两个不着边的故事,这两个故事虽不是同一个故事,却有一种对应。就好像以前他的写作是一遍一遍地种地,而这次,却是写一遍种地,写一遍收割。因此,这样对应的写故事,其实仍然相当于写同一个故事。《野棕榈》的故事,是关于两个男人的。第一个男人,被一个无视社会无视爱情、只保留原始情欲的女人夏洛特卷进一条无法退却的生活之“河”。在这条“河”中,福克纳一点一点地拔掉他生命之桶的塞子,让他一再泄气、失望、想不开,逼迫他步步为营又逐渐瓦解他的耐性。另一个故事里的男人,却与此相反,他是一个罪犯,因为发大水奉命救人,而不得不与一个女人一起待了一个多月。而在这条真正的河中,福克纳一次一次唤醒他的人性,让他一再鼓起勇气、燃起希望、心境坦荡,赋予他自由又执意送他回监狱。
  其实这两种人在福克纳的小说中是一再出现的。《喧哗与骚动》里的昆丁与杰生也是这样,一个把生活弄得凄惨悲凉,受到点打击就失望,对纯结的历史、消逝的时间念念不忘;另一个则无论做什么都生机勃勃,找到点机会就扑上去,不管它是不是很无耻很屈辱很龌龊。汉姆生的《大地的成果》里也有这么两种人,一种不安于现状、希翼自由,老是想逃避,追求的不是用手去找粮食,而是用眼用耳去寻找“美妙的感觉”;另一种安于现状,努力生活,不妥协,努力在生养的土地上扎下根。要说福克纳对前者采取的是否定态度,这没错,但是你不能因此就说,他就没有过那种希望。那种希望人人都有,关键在于如何对待它,是尽量克制,思考它战胜它,是让你得到幸福以后享用它时能心安理得觉得自己配得上,还是放纵自我,追逐它跟随它。说到底,福克纳写的这两种人其实都是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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