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子怡传记确未得到授权 编辑作者公开致歉

    本报曾经报道的有关著名影星章子怡的传记和刊登有章子怡照片的写真集有无授权的悬案近日有了结果,中国青年出版社《章子怡成长日志》的责任编辑常成日前就侵权声明作出回应,而书的作者杜丽也发表了致歉信。

编辑:失察造成后果  中国青年出版社《章子怡成长日志》的责任编辑常成在声明中表示:“关于《章子怡成长日志》一书及肖像权授权的问题,作者杜丽曾表示章子怡同意写她本人。我们也没有深究,现在这件事出来后,作者杜丽明确表示没有得到章子怡的授权,并对此事表示诚挚的道歉。那么,作为责任编辑来说,我们应当正面向章子怡承认由于我们的失察造成了这样局面。我觉得现在的事情经一些媒体‘恶意’或无意的宣传发展到了有违我们的初衷,这一点我也是不愿接受的。它伤害了我们不愿意伤害的章子怡,我们将通知新华书店停止销售我们的这本《日志》,并向章子怡道歉。我们还想通过章子怡的律师田凤常先生与章子怡本人联系,精心地再出一本章子怡的书。由于我的书《章子怡成长日志》给当事人章子怡小姐导致不快特别表示歉疚。”

作者:没有得到授权  同时作出声明和致歉的还有作者杜丽,她说:“在此书写作过程中,我本意认为章子怡小姐以其个人成功经历的确可以作为一个演艺教育的成功案例,期望把章子怡小姐当成当代年轻人奋斗学习的新时代的榜样;从后来众多读者给我们的来信留言反馈来看,也基本达到了这样的效果。从一开始我就没有意图要去写一本庸俗肤浅的伤害章子怡的出版物,当然,从现在看来,由本书造成的事情客观上还是损害到章子怡小姐的权利。另外,后来在本书宣传的过程中,也不排除某些媒体尤其是网媒存在少数偏离我们意图的一些评论,我们也积极排除这些偏离我们本意的报道。不过,无论如何,对于已经发生过的那些偏离我们本意的对我的书的评论,我诚挚表示深深的歉疚。”关于授权问题,杜丽表示:“我的确没有得到过章子怡小姐书面授权以书的形式出版其相关出版物的权利。本书是我多方寻访和章子怡小姐相关工作的搭档和朋友所得到的材料研究撰写而成的,但也的确没有允许以书的形式出版关于她的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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