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版商打赢官司笑不出 音像业维权与盈利难实现双赢

近日,《中国淹城·宋祖英维也纳金色大厅独唱音乐会》音像制品侵权案一审结束,原告佛山天艺音像制品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李晓岚脸上并没有一丝胜利后的喜悦,因为在维权与盈利两者之间,她竟然难以实现双赢。

尴尬一:打假投入大收效微  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15日,广东飞乐、中凯、艺洲人、伟佳、东和兴、飞仕、俏佳人、东田、美卡、天艺、星文11家音像公司合股联合组建企业打假联盟,发誓“坚决把盗版分子送上法庭”。这支打假联盟投入了巨大的经费,但打假收效却非常微弱。

  李晓岚说,盗版太猖獗,仅依靠政府和打假联盟是远远不够的。今年3月份起,佛山市天艺音像制品有限公司就和全国各地的20多家律师事务所合作,对全国范围内的盗版零售商取证。

  可盗版现象仍然出现,就连三年前30多个耳熟能详的节目目前还遭遇到严重的盗版,如连续剧《蓝色生死恋》、《明朗少女成功记》和动画片《蜡笔小新》、《猫和老鼠》等。最新推出的CD、VCD、DVD就更不用说了,像《宋祖英维也纳金色大厅独唱音乐会》、《蔡琴银色的月光下》、《周传雄新加坡演唱会》等。就一张《宋祖英维也纳金色大厅独唱音乐会》的VCD,市面上竟然有20多个版本,随便到任何一个城市作随机抽查,10家至少有一家出售盗版碟。李晓岚苦笑着说:“这个数目远远超过了我们正版店。”

尴尬二:想保护市场反而丧失市场  据李晓岚介绍,天艺目前已在50个城市取证了1000多家零售商,起诉达200多家。单在东莞市就起诉了41家音像店,在武汉市起诉了43家,在成都市起诉了36家,在太原市起诉了47家。李晓岚认为,借助律师所的力量,解决了原来运动式打盗版所存在的“过了风头又抬头”的弊端,零售终端明显地减少了盗版上架率。

  但另一个问题又摆在李晓岚的面前:打击盗版之后,正版的销售却大大下降了。原来很多零售店是正版、盗版同时销售,一旦打击盗版,他们马上就抵制正版产品。今年以来,天艺对全国范围内的零售商取证,结果销售量下降了大约50%。李晓岚说:“以前我们在武汉的销售额是平均每个月30万元以上,但是5月份在当地起诉45家零售店以后,销售额下降到10万元左右。我们原本是想保护市场,最终却丧失了市场。

  另外,天艺垫付律师费200多万元,可能够回收的资金大概只有二三十万元。因为有些盗版商被告上法庭后,干脆闭门不干,等法院下发‘传票’时,早已溜之大吉。但即使得不偿失,我们也不得不咬着牙继续投入,因为盗版危害的是整个音像业的发展。”

症结:索赔数额难认定  “反盗版”联盟和借助律师所的力量的确解决了现今存在的一些问题,但却并没有解决真正的问题。李晓岚说:“反盗维权艰难更难在诉讼环节,由于法律的缺失,法院往往不能理直气壮地依法支持打假者。”

  据了解,目前在法律上很少关于音像制品侵权的索赔依据,因此每次诉讼的时候,无论是律师还是法官都会问:为何要赔这么多?盗版商卖了多少、获利多少、损失多少都没办法计算,这使得正版商取证无从下手。而法规上有一条,在原告不能证明自己因被侵权所带来的损失和被告因侵权所获利的数额时,法官有自由裁量权,就是根据侵权情节、规模和手段,在50万元以下判定赔款。目前不少正版商上诉都只能请法官“酌情裁定”。

  李晓岚告诉记者,今年天艺在太原起诉了40多家零售店,太原市版权局通过太原市音像协会出面协调,让每家零售店赔偿天艺3000多元。但是,上个月天艺在山西的另一个案子胜诉只获赔款1500元,太原市原本已经向天艺支付赔款的零售店马上要求退款。正因为没有一个索赔依据,现在太原市版权局和天艺都陷入被动。

  另外,音像制品的侵权从立案到判决时间通常都很长,一般要半年左右。很多盗版商被起诉时根本不在乎怎么判决,因为只要在这半年时间大赚一笔,到判决时直接关门走人了事。今年3月天艺在成都起诉了20家音像店,到判决时大部分店都关门停业了。

  李晓岚说,国内办理《行政许可证》门槛太低,不少盗版商都是抱着“打之后不要也罢,重新开业也不难”的心理,这间店被打,换个店名再办张许可证又继续开张了。



      相关新闻:



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