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文化发布中报

阳光文化的中报昨日下午在香港发布。在阳光文化最引人注目的是,截至2003年9月30日的6个月期间,作为集团核心业务的电视业务成功首次出现盈利,在收入总额略有上升的情况下,从去年同期亏损约港币4314万元,实现税后利润约港币1625万元,成功扭亏为盈。

    另外,整个集团获得总营业额约为港币1.44亿元,上升50.1%。其中电视广告收入只占集团总营业额的12%,其多元化趋势更加明显。阳光文化媒体集团主席杨澜女士表示,未来集团将继续强化其以教育和文化业务为重点之市场定位,并进一步凸显电视内容制作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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