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文化媒体集团转型

  6月9日,阳光文化媒体集团有限公司宣布,将旗下京文娱乐集团的业务分拆为京文唱片、出版及分销、京文教育三部分,并以现金人民币3500万元出售京文唱片,保留“京文音像分销”等出版分销业务及“京文教育多媒体”等教育业务。 

    阳光文化随即在6月10日公布了2002-2003财年的业绩公报公报显示,截至2003年3月31日,阳光文化去年全年业绩共亏损3.649亿港元,其中57%为各种商誉摊销及撇账等非经营性项目,其余为营运亏损。而在营运亏损中,85%为阳光卫视所造成,另外12%为京文娱乐旗下的“京文唱片”造成,单单这两项业务的亏损就占到整个营运亏损的97%。

    从业务构成来看,阳光已从原来主要做频道经营的电视业务中渐渐淡出,形成了广告、节目销售与发行,出版分销三足鼎立的局面。而根据2002/2003财年的年报显示,阳光已摆脱了以前对电视广告收入的完全倚赖,以上三种业务各占集团总营业额约1/3,且国内电视节目销售的业务营业额已超过了国内电视广告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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