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以来从保险市场隐退的车贷险,日前借《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公布之际重出江湖。“新生”的车贷险--新版《个人分期付款购车履约保证保险》由太保产险率先进行试点。
据了解,新版车贷险虽然在控制风险方面比旧版车贷险有了突破:规定只有自然人购买的私人生活用车、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购车收付款30%才能投保;提高了车贷险的费率;重新定位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关系;保险期限由5年缩减为3年等等。然而,随着《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出台,国际汽车业巨头旗下的汽车金融公司介入中国车贷市场,他们经过多年操作建立起来的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将在新的市场格局中一展身手,面临这种情况,谁会是车贷市场的主角呢?
太保:一切由市场来检验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许建南说:“外资汽车金融公司可能采取三种形式参与到中国汽车消费贷款市场的竞争行列中来。一种是外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充分利用自己对客户资信审查体系,取消汽车消费信贷履约保证保险的做法;另一种是外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自己开办汽车消费信贷履约保证保险业务代理;还有一种是外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与保险公司合作。明年上半年,我们会与有关外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进行沟通,寻求合作。”
谈到“信用评估+车辆抵押”模式,许建南认为,如果商业银行或汽车金融服务公司认为自己的放贷“门槛”和相应措施能够有效保证贷款资金安全的话,完全可以考虑放弃车贷险。
银行:“评估+抵押”才是市场主体 “车贷险在上海市场做不大,一方面当时车贷险在上海推出后,没引起多大反响,2001年起车贷险就逐步从上海市场淡出;另一方面,上海第一波买车人大多是选择全额支付,即使是贷款买车,上海已较早推行汽车产权抵押保障措施。”交通银行上海分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帅师说,但是,车贷险的恢复,对于激活汽车消费贷款市场具有积极意义,相信有更多的保险公司会重新推出,这对消费者有利。
此间银行界一位人士指出,车贷险的恢复说明保险公司有眼光,这确实是商机,弥补了汽车贷款担保上不足的缺陷,其实际上起到了一种担保作用。
“然而,车贷险仅仅是我国车贷市场阶段性的产物。国际上汽车贷款市场的成熟模式是:信用评估+车辆抵押。”该人士认为,外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介入我国车贷市场后,不会采用车贷险,因此,它不会成为市场主体。目前,在我国由于抵押登记制度尚未普遍执行,无法界定产权关系,致使该模式还没能得以推广。
他表示,在消费信贷市场上,银行才是最终风险的承担者和化解者。随着个人消费信贷市场的成熟与完善以及外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的催化作用,“信用评估+车辆抵押”模式将得以普遍运用,车贷险最终会从市场淡出。
学者:目前还不宜搞汽车抵押 复旦大学保险研究所主任徐文虎认为,在目前个人信用制度缺失的情况下,不宜搞汽车产权抵押,这样可能会造成等车子开旧了,贷款也不还了的风险。徐文虎强调指出,中国的汽车市场刚刚起步,是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作为车贷的配套,需要的应该是车贷险条款修订更加完善,鉴于汽车销售价格下降空间以及车辆的折旧因素,车贷险的还款期限要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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