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昭和二十年)8月日本政府宣布无条件投降,以美军为主体的盟军进驻日本。在盟军推行的“民主改革”措施中,清除军国主义、实施言论自由是主要的内容。由此,战争期间出版的大量鼓吹军国主义的出版物在审查确认后遭到查禁,《出版法》与《新闻纸法》相继废止。1947年1月颁布了新宪法,宣称将保证言论和出版自由,废除出版物检查制度。实行了多年的出版检查制度一旦放开,日本的出版物中一度出现了大量有伤风化的内容,在杂志中尤其严重。尽管日本《刑法》第175条规定:“颁布、贩卖或公开陈列淫猥的文书、图画和其他类似东西,判处二年以下徒刑或罚款五千元以下。对以贩卖为目的的持有这类东西的人,也作同样处理。”当时法庭也审判了一些违法的案例,但远不能遏制这股出版势头。这一现象引起了管理机关及知识界的关注,随后逐渐推行的对策主要有:加强出版从业者的自律,1957年日本书籍出版协会和杂志出版协会共同制定了《出版伦理纲领》;加强对青少年的保护,各地陆续出台保护青少年的地方法规,一些不良图书在某些地区遭到抵制;逐步完善法规,通过法律来制约影响社会治安的出版物,50年代中期《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日文译本的出版,曾引起诉讼,历时七载,在日本轰动一时(相关资料可参见花城出版社1988年出版的《审判〈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一书),等等。虽然,上述问题至今还不能说已经得到了妥善的解决,但无论如何,大规模的禁书现象,随着现代社会体制的建立,已经成为了历史。
如何既保证公民的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又有效地遏制影响社会治安的不良出版物,是现代社会必须解决的问题,日本近现代出版史上的禁书活动,也许能提供一些研究和思考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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