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动画产业的现状及发展路径的探讨

(3)把握电视媒体在动画产业链中的重要作用。如果说周刊是原创性动画内容和形象产生的最理想载体和原创性动画产业链的起点的话,那么电视则是原创性动画形象得以形成产业价值链的关键环节和引进性动画产业链的起点。美国、日本、韩国的经验告诉我们,一个成功的动画形象要想涵盖玩具、文具、游戏、服装、食品、礼品等诸多方面,形成众多的关联产品,实现最大化的商业价值的话,体现这一形象的动画片一般都必须在电视台播放过。因为电视是展示动画形象的最理想载体,是吸引众多关联厂商客户的重要渠道。这就是为什么外国动画节目拥有者在向我国出版社出售动画图书、音像制品版权时往往要求先解决电视播放权的原因所在。
    (4)加强动画内容、形象创作方面各个部门的合作,尤其是要加强出版和电视两个部门之间在漫画家的培养和商业运作间的合作。与国外不同,中国动画内容和形象创作的两大主体--出版社和电视台,分属于不同的上级主管部门--新闻出版总署和广电总局,这是过去几年中出版社和电视台这两个主体各行其事、动画产业链难以形成的原因之一。在集团化改革的过程中,我们确实应该做到从产业发展路径的角度来配置资源,这点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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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有悠久的历史,有丰富的文化资源,有广阔的市场,有一批极具创造力的艺术人才,只要我们把握住动画产业发展的路径,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来解决现存的各种问题,就一定能够在不长的时间内赶上或超过世界动画产业发展的步伐。

    作者附记:此文是我对上海世纪出版集团进入动画产业所作的调查报告的一部分,完成于2002年9月,这次发表时未作任何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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