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家叫板道琼斯 控告后者侵犯著作权

  庭审焦点(一)  作品赠公司还是个人    庭审中,道琼斯方面表示,当初关东升的“道”字是写给道琼斯公司的,之所以要求在上面写下“康彼德先生正”的字样,是为配合康彼德当时访华宣传的需要。而且,当初代表公司去关东升处取字的是当时道琼斯驻中国首席代表麦健陆,并非关东升所说的饶猛志和胡鸿两人。 

    针对道琼斯方面的说法,关东升请当年双方见面时在场的中央民族大学校办副主任王悦义出庭作证。 

    王悦义回忆说,1994年九十月间,关东升邀请他和道琼斯方面的客人见面。在关东升那里,他见到了前来取字的饶猛志和胡鸿两个人。他说:“我清清楚楚地记得那个外国人叫饶猛志,因为对方中文说的特别好,而且他说自己的名字取意于陶渊明的一个典故。”王悦义称,就是刚才在法庭外见面时,他还和饶猛志愉快地回忆起当时的事情。 

    王悦义还介绍,此后约两周左右,道琼斯方面又来了几个人,其中有麦健陆。对方称此次前来是为了感谢关先生写的字,随后几个人还合影留念。 

    尽管王悦义说得很详细、很清楚,但他的证言还是被随后为道琼斯作证的道琼斯公司北京办事处首席代表饶猛志不客气地推翻了。 

    操着一口流利汉语的饶猛志在为自己的证言做了保证后称,他是在1996年4月才到道琼斯工作的,此前根本不认识关东升,更没有向他求过字。 

    针对饶猛志1996年才到道琼斯工作的说法,关东升的律师汤兆志用听起来很轻柔的语调向饶猛志提问:“饶猛志先生,我注意到您的汉语非常好,说明您在中国时间应该很长了吧?”饶猛志不假思索地回答:“是的。”汤兆志接着问:“我还注意到您在此前接受财经周刊采访时称自己在1995年加入道琼斯,请问是这样的么?”饶猛志回答说:“是这样的。”汤兆志又问:“我还了解到在1995年之前您是在道琼斯的子公司德励公司工作,也就是说,您在更早之前就开始在道琼斯工作了,我说的没错吧?”饶沉思了一会儿,肯定地表示:“没错。”此时,他的脸色有些发白。 

庭审焦点(二)  关是否早知“道”字成商标    在庭审中,针对道琼斯方面邀请关先生以公司商业标识中“道”字创作人的身份出席1996年香港纪念会的说法,关东升的代理律师汤兆志指出,当时关东升接到了中英文两个请柬,英文请柬中多了“您———我们商标中的‘道’字的创作者”字样,除此之外两个请柬内容完全一样。“但是关东升是不懂英文的”,汤兆志在法庭上提高了声音说,“此举完全说明道琼斯公司早就存在着故意欺诈的行为”。 

    道琼斯则认为,关东升同意接受公司名义的邀请来到香港出席纪念会,就是认可了将“道”字作为商标的行为。他们称,关先生在香港期间,随时都可以看到公司是以“道”字作为商业标识的,当时他都没有提出异议。为了证明这一点,道琼斯当庭出示了四张有关东升的在场照片。照片上显示,关东升坐在主席台上,背后就是大大的“道”字。 

    对这些应该很有说服力的照片,关东升却当庭予以否认。“照片上坐在香港新闻发布会主席台上的人虽然很像我,但这个人不是我,而是马来西亚的一个人。”此言一出,一直想弄清真相的旁听人群忍不住笑出声来。 

诉讼前景  双方均有和解的意愿    昨天庭审中,双方都表示可以再协商解决。记者了解到,目前道琼斯方面同意给付的费用是4万美元,对于这个数额,关东升方面表示无法接受。汤兆志说,之所以索赔500万元是有根据的,因为“道”字被道琼斯用到了网站、报纸广告、图书、户外广告、公司简介以及T恤衫、手提袋等十多个载体上面,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每一项都可以索赔50万元。 

    对于此案究竟是关东升没有讲真话还是道琼斯在撒谎,或是双方都有不诚实的地方存在,相信随着法院判决的认定,最终会水落石出。本报也将继续关注此案的进展。原告代理律师向法庭出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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