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答申报者问

  基金会将加大对基础扎实的电视剧摄制项目的扶持力度。同时,优化扶持政策,适当放宽受理条件,将已列入国家广电总局重点扶持名录、剧本获得基金会一般项目资助的电视剧摄制项目,纳入受理范围,为优秀电视剧项目的创作生产提供有力保障,助力持续打响“沪产剧”品牌。

  问:今年基金会对电影项目的资助,有什么新的调整?

  答:为进一步落实《上海市电影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促进“电影+”创作生产不断提质升级,支持影视领域的IP转化和资源融合,持续推进全球影视创制中心建设,新增“支持优秀‘影剧联动’电影创作”项目申报,扶持本市第一出品、改编自各类精品剧集IP(电视剧、网络剧、微短剧等)的优秀电影(故事、动画)项目,申报项目须已取得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立项。

  对在申报时已完成公映、实施或已取得成果的电影佳作、电影产业、电影人才等事后资助项目,因涉及票房数据统计、获奖证明、成果证明、合同发票等,基金会仍将安排在下半年受理,项目方可提前作好相关准备。

  问:基金会在加大对青年编剧的扶持力度上,有什么新举措?

  答:基金会自2013年设立青年编剧项目以来,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通过对入选项目提供资金资助和配备专业导师进行一对一辅导,发现培养了一批上海青年编剧人才。

  为鼓励更多热爱剧本创作的年轻人积极参与,进一步激发文化创作活力,培育文化新质生产力,为上海文艺事业发展注入新生力量,本期起,在影视方面,基金会新增对“网剧新三样”的项目资助,鼓励青年编剧以互联网思维创作推出更多展现新时代精神气象,唱响昂扬时代主旋律的中剧、短剧集和网络故事片剧本佳作;在舞台艺术方面,鼓励青年编剧守正创新、大胆探索,推动小剧场戏剧、演艺新空间戏剧等新业态发展以及符合青少年心理特点和审美习惯的戏剧佳作。同时,鼓励本市45周岁及以下的青年导演参与已入选青年编剧剧本资助项目的生产制作,资助资金将向此类优秀落地制作项目倾斜。

  为提升青年编剧及其作品的曝光度与影响力,基金会将在官网增设“青年编剧资助项目推介”板块,呈现入选项目的故事大纲、创作阐述和编剧简介,为青年编剧搭建展示交流平台,实现青年编剧创作成果的更大转化和更广传播。

  问:为更好引领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创作,基金会有什么设想?

  答:当前互联网条件下的新大众文艺蓬勃发展,潜力巨大。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均提出“繁荣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将其纳入文化建设战略。繁荣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就是要支持人民大众广泛参与文化创作,让新大众文艺成为繁荣社会主义文艺的有生力量。

  基金会在“繁荣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方面先行先试,早在10年前就开始对具有主流文化价值观引领作用和网络创新示范意义的网络文艺项目实施资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今年,基金会将重点关注“网剧新三样”的创新表达;探索“影剧联动”新模式,培育文化新业态,推动优质剧集IP(包括微短剧)改编电影创作;鼓励为网络内容创作者的长远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和艺术修养培训。同时,在青年编剧项目中增设对“网剧新三样”剧本创作项目资助,吸引更多有潜力、非科班出身的年轻人投身文艺创作,鼓励青年专业力量与大众创作共同参与,拓展创作视野、激发新的创意,推动新大众文艺健康有序发展。

  问:基金会对美术文博项目的资助,有哪些考虑?

  答:聚焦上海美术创作高质量发展,基金会将进一步加强与市文联、市美协的联动,充分发挥其平台资源与专业优势,积极推动以重点美术创作为核心的优质展览项目申报,更好展示青年美术人才风采与名家最新创作成果,切实履行培育新人、扶持上海重点美术创作的责任,提升上海美术创作与基金会美术展览项目的关联性、契合度。同时,资助资金向延时开放、错峰开放的优质美术文博展览项目倾斜,更好发挥艺术服务城市的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

  问:基金会在项目监管方面对项目方有哪些需要进一步强调的要求?

  答:基金会对受资助项目的监管,是依据项目方所提交的申报表中所明确的项目主要内容、预期目标、实施进度、项目组成员和经费预算等,因此若项目发生重大变更,项目方须及时向基金会对变更的事项和理由作书面说明;若项目发生实质性变更或未能按计划完成,项目方须按照资助协议约定,全额退还资助款;若项目方未按要求退还资助款,基金会将视情况通过法律途径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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