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答申报者问

共绘“十五五”文化繁荣新画卷
基金会就今年项目资助答申报者问

  问:基金会今年项目资助的重点是什么?

  答:基金会重点资助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文艺界重要指示精神、本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讴歌时代精神、抒发人民心声、与时代同频共振的精品佳作。重点资助传递真善美,弘扬主流价值,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上海原创” “上海出品”传世之作,助力“十五五”良好开局,建设习近平文化思想最佳实践地。

  重点资助围绕今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2027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100周年、“七七事变”爆发和全民抗战90周年、南昌起义和秋收起义100周年、香港回归30周年、党的二十一大召开,2028年改革开放50周年、井冈山会师100周年,2029年新中国成立80周年,2030年抗日战争胜利85周年、抗美援朝出国作战80周年、浦东开发开放4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党史人物的重大主题创作。

  基金会鼓励各方创作力量加强战略规划和题材策划,做好重点选题的储备和开发,鼓励人民大众广泛参与文化创作,繁荣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基金会将持续加大对各艺术门类精品创作生产投入保障力度,为重点选题的孵化与重点作品的打磨保驾护航。

  基金会项目资助坚持“出成果”和“出人才”相结合,资助资金向源头原创倾斜,推动好的文学作品向剧本转化,打造优秀原创剧本,向“上海原创” “上海出品”的优秀作品倾斜,向优秀创作团队倾斜,向上海本土创作人才倾斜,不断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同时,持续深化委约创作机制,进一步聚焦重大文艺创作工作机制、推进小组重点项目选题,强化委约创作资助。项目资助坚持“激活码头”和“做强源头”相结合,推动内容生产精品迭出、文化活动精彩纷呈、文艺名家群星璀璨,为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提供坚实力量。

  问:最近中共中央宣传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戏剧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今年的项目资助如何贯彻落实和体现这一文件精神?


  答:围绕戏剧振兴三年行动计划,基金会将从六个方面落实文件精神:一是严把剧目创作质量关。坚持“剧本先行”,项目方要将剧本论证作为剧目生产的先决条件,对新创剧目进行充分论证,申报戏剧创作项目资助须提交剧本创作论证意见,坚决杜绝脱离艺术本体、不计成本的“大制作”。二是加大对40分钟以下中小型剧目的扶持力度。将中小型剧目纳入上海市重大文艺创作项目资助范围,资助额度每部最高不超过20万元,支持基层院团创作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优质中小型作品。三是夯实戏剧人才队伍建设。戏剧创作申报项目的主要演员原则上使用本单位演员,编剧、导演(含编导)、音乐(含唱腔设计)、舞美(含灯光、造型、服装、化妆、道具设计等)四类主创人员应以本市创作人才为主,提倡优先选用本院团人才承担创作任务。同等条件下,基金会优先扶持由本院团青年主创团队创作的优秀作品,推动院团人才储备和梯队建设。四是促进戏剧演出提质增量、优秀剧目“走出去”。持续加大“演艺大世界”专项资助,擦亮戏剧展演和节庆品牌,重点资助获奖作品持续演出、获奖演员展演汇演和高质量剧目出海演出,鼓励新人新作展演。五是推动优质戏剧资源直达基层。要求获资助的戏剧创作项目结项时须完成在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的惠民演出场次。为更好服务基层群众,持续对阵地名单进行完善和扩容,53个阵地详情可查询基金会官网及“文明上海”微信公众号。六是加强对本市原创戏剧作品的评论研讨和对优秀戏剧作品宣传评价的支持,尤其注重评论先期参与创作,给戏剧创作以积极的引领,助力剧目打磨提升,促进戏剧精品创作。为支持相关评论活动的及时开展,“上海文艺评论专项基金”继续对评论研讨项目采取常年受理申报。

  问:申报电视剧(网络剧)项目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

  答:2025年8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进一步丰富电视大屏内容 促进广电视听内容供给的若干举措》,涉及加强内容创新、改进电视剧管理政策和工作程序等多方面内容,强调多措并举加强内容建设,增加优质广电视听内容供给。总局对相关备案系统进行了调整,首次将以往分开公示的电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正式合一公示,并将剧集细分为:常规剧集、中剧、短剧集、季播剧和网络故事片五类。基金会对电视剧(网络剧)项目的资助,将按照文件有关规定和市委宣传部部署,聚焦精品创作和内容创新,优化评审受理工作,强化对重点常规剧集的扶持,鼓励剧集市场新品类的申报,对互联网特点突出的“中剧、短剧集、网络故事片”等“网剧新三样”的创新表达给予重点关注,促进不同类型精品剧集同生共长,推动产业生态优化,助力构建题材丰富、类型多元的产业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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