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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打造剧本征集推广平台。建设全国戏剧剧本著作权开发平台,吸纳和推介优秀剧本,搭建创作者与院团沟通桥梁。建立优秀文学、影视作品戏剧转化工作机制,推动适合转化的优秀作品向戏剧剧本转化。鼓励知名文学刊物刊发优秀戏剧剧本,重要文学奖项吸纳戏剧文学参评。加强剧本创作知识产权保护。
(三)提升作品评价和资金资助效能
10.充分发挥评奖导向作用。推进重要戏剧类评奖改革,合理设置奖项和评奖数量。优化规则,针对整理改编传统戏、新编历史剧、现代戏作品等,设计科学公平的申报评选方式,打破“唯题材论”。适当放宽首演时间限制,提高演出场次和市场收益要求。严控不计成本、浪费奢靡的“大制作”参评。探索增设新人奖项、中小型节目奖项和文艺评论奖项。强化评奖后续效应,加强宣传推广,推动获奖作品持续演出。
11.加强戏剧理论评论建设。强化各级文化艺术研究院(所)艺术创作、理论评论、咨询辅导等职能,支持开展地方剧种调查研究,推动构建剧种理论体系,保护剧种特色。改善戏剧评论生态,倡导批评精神,鼓励学术争鸣。加大戏剧评论人才培养力度。加强戏剧评论阵地建设,用好网络新媒体平台,推出一批戏剧评论品牌专栏。
12.提升戏剧创作演出等资助资金使用效益。完善资助政策,推动将整理改编、经典复排、经典移植、打磨提升剧目等纳入资助范围。严格审核评审专家资质,优化专家库结构。着力抓好资助项目过程管理,进一步完善项目指导、跟踪、监督机制,加强对项目思想性艺术性的审查把关,优化结项验收标准并严格执行。对资助项目持续演出情况加强绩效评价。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积极支持本地戏剧创作。
(四)夯实戏剧人才队伍建设基础
13.实施优秀青年戏剧人才成长计划。继续组织实施中央宣传文化单位高层次人才研修班、国家文化英才工程、文化和旅游人才培育计划等人才培养项目,重点培养编剧、导演、音乐、表演、舞美、管理等方面优秀青年人才。鼓励青年戏剧人才积极参加业务培训,研习经典剧目,提高人文素养和业务水平。继续通过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加强传统戏剧类非遗传承人才培养。办好“艺苑撷英”全国优秀青年艺术人才展演系列活动,为青年戏剧人才脱颖而出打造优质平台。支持青年戏剧人才在重要文艺活动和戏剧实践中担纲主力。
14.加大本土创作人才支持力度。充分考虑地方戏曲的文化特性,鼓励优先使用本土人才承担本地重要创作任务。在文艺评奖和艺术基金评审等项目中,关注使用本土创作人才的优秀作品。加大稀有、濒危戏曲剧种人才培养力度,防止因人才断档而导致剧种消亡。
15.持续开展“名家传戏”工作。充分发挥老艺术家、代表性传承人“传帮带”作用,传授经典保留剧目,提升青年演员的表演水平。继续支持院团、院校、研究机构参与“名家传戏”工作,增加基层院团、民营院团人才选拔,鼓励濒危戏曲剧种、紧缺行当表演艺术家优先申报,鼓励各戏曲剧种表演艺术家优先传授体现本剧种特色的剧目、濒临失传的经典剧目及折子戏。记录整理“名家传戏”影音文字资料。
16.加强和改进戏剧教育。加强编剧、导演、音乐、表演、舞美、管理和理论评论等学科、专业建设。提倡院团与院校进行学科、专业共建,建立院团与院校联合培养机制,加大在校学生校外观摩学习、舞台实践力度,提高戏剧人才培养与院团需求的匹配度。支持在职演员进修培训,不断提升文化素养和专业能力。
(五)推动戏剧演出提质增量
17.持续擦亮展演和节庆品牌。对展演、汇演活动进行统筹,合理布局,提升效能,扩大品牌影响力。发挥展演、汇演活动示范导向作用,注重参演剧目题材和样式的多样性。办好中国艺术节、中国戏剧节、新年戏曲晚会等全国性戏剧品牌活动,探索设置新人新作展演板块,吸纳经典保留剧目和中小型作品参演。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科学安排,提升售票率、上座率。支持举办有影响力的民间戏剧节展活动。
18.推动优质戏剧资源直达基层。组织各级各类院团持续开展基层文化惠民演出,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实施戏曲进乡村,根据群众实际需求实现精准供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地方戏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动优质戏剧资源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
(六)加强戏剧保护传承
19.建立经典保留剧目库。各级各类院团梳理长演不衰的经典保留剧目,做好整理研究和演出推广工作。支持优秀传统经典剧目复排和重点保留剧目提升,推动优秀传统经典剧目规范传承和重点保留剧目不断完善、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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