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宣颖(1894—1973),字锐之,后改字兑之,抗战中易名益锴,晚号蜕园。湖南善化(今长沙)人。出身名门,是晚清重臣瞿鸿禨之子。生于成都。幼时曾随父任,辗转长沙、江阴、北京等地。1906年,考取京师译学馆,初学英文、算学。1907年,父遭开缺回籍,自此定居长沙。早年读书,受家学濡染甚深。居湘后,又从王闿运、尹金阳、王先谦、曾广钧等湖湘耆宿学习诗文书画。辛亥鼎革后,全家避居上海。曾先后就读于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接受新式教育。1920年,赴京求职。初任职交通部,后任国务院秘书、代理国务院秘书长、司法部秘书、京兆尹公署秘书长、财政部总务厅厅长、外交委员会秘书、印铸局局长等职。北伐后,充任大学讲席。1928年,任燕京大学历史系讲师。1929年,兼任南开大学史学系教授。1930年,复任清华大学历史学系、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史学系讲师。1931年,任财政部盐务稽核总所总务科文牍股助理员。1932年,任河北省政府秘书长。1933年,任河北省通志馆馆长、河北省普通考试典试委员会秘书长。同年,辞任回北平,编校《苏常日记》《使豫使闽日记》等先人著作。1935年,赴广州学海书院讲学,任书院学长。1936年回北平,任冀察政务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委员。1938年起,在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任职,曾任“中华民国临时政府行政委员会”秘书长、“国民政府华北政务委员会”秘书厅厅长、代理“北京大学”总监督、“国立华北编译馆”馆长等伪职。抗战胜利后,流寓上海,笔耕生,受聘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特约编辑。1968年,因涉及对江青之不利言论,以“反革命罪”获刑十年,在上海市提篮桥监狱服刑。1973年8月28日,瘐死狱中。1983年,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告无罪,对其诉谓“反革命罪”予以彻底平反。瞿兑之先生生平事迹,参考田吉《瞿宣颖年谱》,复旦大学2012年博士学位论文。
瞿兑之先生中西兼学,新旧杂糅,工书画,善旧体诗文。其友人吴雨僧先生曾云:“兑之博学能文,著述宏富,又工书法,善画山水及梅花。合乎吾侪心目中理想的中国文人之标准。”吴宓《空轩诗话》,《吴宓诗话》,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217页。早年以方志名家,留心燕都掌故,于秦汉史用力颇勤。曾编有《北平史表长编》《同光间燕都掌故辑略》,纂辑《中国社会史料丛钞》,又有《汉代风俗制度史》(前编)、《方志考稿》、《中国骈文概论》、《两汉县政考》(与苏晋仁合撰)、《秦汉史纂》、《人物风俗制度丛谈》(甲集)诸书传世。晚年流寓上海,以经典注译主要工作。选注《古史选译》《左传选译》《楚辞今读》《史记故事选》《汉书故事选》《后汉书故事选》《通鉴选》《汉魏六朝赋选》等经典。又应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之约,注成《李白集校注》(与朱金城合撰)、《刘禹锡集笺证》。二书在其身后付梓,备受学林瞩目。晚年还编选平生所作旧体诗文《补书堂诗录》《补书堂文录》,前者在香港影印出版,后者则油印行世,今已鲜见流传。
瞿兑之先生赓续清人传统,以写作日记日课。但因复杂之历史原因,日记迭遭散佚、毁弃,近年民间偶有散出,已公家和私人收藏。现将已发见日记按其来源分别概述如下。
一、嘉德拍卖本
中国嘉德2022年春季拍卖会“笔墨文章——信札写本专场”第1925号拍品瞿兑之《辛亥年双海棠阁日记》。日记毛装一册,以毛笔写于自定义竹纸册上。封面题“辛亥年双海棠阁日记”,卷端钤“宣颖长寿”“湘西瞿氏”白文方印。据其《长沙瞿氏家乘》卷六《佚闻录》:“书斋前有双海棠高出屋檐,北方产也,余兄弟朝夕读书于是,故吾仲兄自署‘双海棠馆’。”瞿兑之辑《长沙瞿氏丛刊》,民国二十四年(1935)铅印本。知双海棠阁(馆)是其兄弟少年居湘读书时所用室名。日记以旧历纪日,始于辛亥年正月十五日(1911年2月13日),止于辛亥年七月二十六日(1911年9月18日),于现存日记中时间最早,是早年居长沙时所写。
二、长沙市图书馆藏本
长沙市图书馆藏瞿兑之日记四种,数年前自苏州某书肆购入。按时间顺序依次:
(1)辛亥岁一册,毛装。以毛笔写于自定义竹纸册上,卷端首行题“辛亥岁第二册”。日记以旧历纪日,始于辛亥年八月初一日(1911年9月22日),止于辛亥年八月二十日(1911年10月11日),与上述《辛亥年双海棠阁日记》在时间上前后接续,正可相连属。武昌起义后不久,瞿先生即奉父母避乱宁乡、湘潭,待时局稍定,又举家乘船赶赴上海。日记止于八月二十日即武昌起义后一日,持续不到一月即中止,当与时局变故,外出避乱有关。
(2)壬子日记,散叶七纸。以毛笔写于九华堂红格稿纸上,首页首行题“壬子日记”。日记以旧历纪日,始于壬子年七月十五日(1912年8月27日),止于壬子年七月二十九日(1912年9月10日),仅存半月。瞿先生时居上海,不久即由沪返湘,七月二十一日(9月2日)日记云“婧君书来,欲过廿四日归,余复书促之,因有令余等赴湘之议也”,即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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