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的家庭也同样处在这一大变局当中。现如今,传统的家庭结构深刻调整,婚姻家庭观念深刻变革。当下的家庭和传统社会的家庭相比,已千差万别。我们的家风家训也在紧随时代的步伐。《诗礼传家:江南家风家训的变迁》作者叶舟老师从他的视角,为新时代优良家风的建设,提供了一种思考。
优良家风与社会风气的关系问题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风是一个家庭或家族的精神内核,同时也是一个社会的价值缩影,家风家训连着社风民风,家庭作为一个社会最基础的组成单位,其道德状况和文明程度与整个社会风气的良好与否密切相关。优良家风源于生活又归于生活,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紧密结合,非常具体,会将道德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它往往以具体而微的形式贯穿于人们的日常社会生活中。从这个角度来说,家风家训不是引导家庭成员从德向善的道德教化口号,而是融入社会道德中规范人们日常生活行为的有机组成部分,它影响着人们的是非辨别、价值观的形成和行为习惯的养成。
生活在家庭中,必然会不知不觉地受到家风的影响和熏陶,言行举止必定带有这个家庭家风的特征,自觉不自觉地形成独特的价值理念、特定的行事风格。这种润物细无声的影响,可触及灵魂并涤荡心灵。一方面,优良家风可以对家庭内部成员起到积极正面的道德教化作用;另一方面,家庭成员在良好家训家风的教化和约束之下具有高尚的品行和文明的举止,在其社会交往过程中也会潜移默化地对其他社会成员起到正面引导和辐射带动作用。可以这么说,如果一个家庭的家风是健康积极的,那么家庭成员在家风的约束和影响下,就能形成良好的道德操守和行为规范,也就不会或很少出现违背公序良俗甚至违法犯罪的不良行为。因此,建设优良家风是推进道德规范建设,促进社会风气好转的重要途径。
但另一方面,社会思想意识、道德标准、文化认知、价值观念等,也会有意无意地会对家庭成员产生影响,如果一个社会风气不正,很难相信这个社会中的家风会处于一种健康的状态。本书之前讨论传统社会家风家训的局限性时指出,很多家风家训的局限性都是整个社会的诸多问题的缩影。一个家庭如果形成了恶俗庸俗低俗的家风,这种不良风气也会被其家庭成员带到社会上,对整个社会风气的改善产生消极影响。
由此可见,每个家庭都需要从我做起,塑造起整个家庭崇德向善的精神气象,一点点累积,努力影响社会风气的好转和促进社会文明的进步。同时,政府和社会也应该提倡传承弘扬优良家风,对整个社会风气的改善形成道德辐射力和影响力。这样,优良家风和健康向上的社会风气之间才会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相互促进,相互补充。
家风家训与法律的关系问题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在化解家庭矛盾时,家风和法制采取的处理方式截然不同,但二者并不冲突。家风希望通过道德和亲情来缓解家庭矛盾,维护家庭关系。法制则较为强硬,当家庭矛盾激化到不可调和的地步时,法制的介入,可以保护家庭中每个成员的基本权益。因此,如果家风开展得好,家庭成员可以通过自我约束实现家庭内部关系的自我调节,法制的运用就可以降到最小范围。反之,如果家风不能解决矛盾,法治则可以维护公平和正义。家风和法制实施后的实际效果也有所差别,家风既可以不伤及亲情又能维护家庭和睦,法制则有可能导致家庭关系的彻底崩塌。可见,家风不仅不会妨碍法制的实施,还对法制社会建设具有辅助作用。
必须指出的是,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德文化,德治思想源远流长,往往忽视和否定法律的作用。讲“德”并没什么不对,但过分忽略了法的约束力讲道德是不现实的,是妄谈空论。人人讲道德只是理想的状态,但道德的约束要靠人的自觉,然而,这个约束虽然有些人能够约定成俗的遵守,可也总有人穿梭在道德的边缘。而且当今社会转型,引发人们的思想观念多元多样多变,各种利益分歧、矛盾冲突相互交织,纯粹依靠道德,并不一定能够有效整合各种张力、化解各种冲突。
从世界各国道德建设法制化的经验表明,道德立法一个显著特点就是预防性规定多于处罚性规定,即立法目的不在于处罚多少违法者、抓住多少犯罪分子,而在于立规矩、明戒律、树形象。事实证明,建立制度化、法制化道德规范是可行的,也是优良家风建设的重要保障。
另一方面,优良家风是塑造家庭成员的性格、气质、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的过程,既需要长期的潜移默化,也需要在家庭生活树立法制观念,规矩意识,才是形成优良家风的保障。比如说,有很多家庭认为孩子是自己的,想怎么样管理就怎么样管理,完全把孩子当自己口袋的物品来处置。这都需要通过法律观念的培养来进行改善,也需要用“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进行监督和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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