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大语法五论》代自序:纪念《语法修辞讲话》发表60周年

    “今儿冷”也要对举着说、回答问题的时候说。按照上面的回答,这里b应该也是语用上不合适,不是语法上不合格,a和b的对立应该也是语用上的对立。如果有人根据这种对立把“冷”和“怪冷的”分别划归不同的类,比如像朱德熙先生那样把“冷”划归性质形容词,“怪冷的”划归状态形容词,这两个类也只能是语用的类而不是语法的类。然而,大家(包括朱先生在内)却都把a和b的对立作为语法问题来讲,都认为性质形容词和状态形容词是两个语法范畴。对汉语而言,上面这种句子能不能单说的对立是大量的,极其常见的,要是你说这些对立都是语用问题,我只讲语法不讲用法,那么你究竟还有多少语法问题可讲呢?所以我说汉语经常是离开了讲用法就没有办法讲语法,或者没有多少语法可讲,因为所谓的语法范畴、语法单位很大程度上就是由语用范畴、语用单位构成的。

    现在大家都提到汉语里的“完句成分”,比如说“吃了饭”不能独立成句,要在句末加上完句成分“了”才成为完整的句子。这个说法其实是有问题的,试看下面两句及其出现的语境:

    a. 甲:现在出去散步吧!
    乙:吃了饭。急什么呀!
    b. 甲:病人现在怎么样? 
    乙:还好。吃了饭了。

    在a语境里说的“吃了饭”跟在b语境里说的“吃了饭了”是不能互换的,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适合说哪一个是个修辞问题、语用问题,只是说“吃了饭”的场合比说“吃了饭了”的场合少一些而已,然而又有哪一个句子不是在一定的场合说出来的呢?

    再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在比较汉语和拉丁语的词序的时候朱德熙先生举例说,“保罗看见了玛丽”在拉丁语里可以有六种说法:

        Paulus vidit Mariam.     Mariam vidit Paulus.
        Paulus Mariam vidit.     Mariam Paulus vidit.
        Vidit Paulus Mariam.     Vidit Mariam Paulus.

    为什么词序会这么自由呢?因为主语有主格标记,宾语有宾语标记,动词还有跟主语相配的一致标记,所以不管词序怎么变化,谁是主语谁是宾语是不会搞错的。也就是说,这六种说法只是词序不同,结构并没有变,都是“主-动-宾”结构,词序的变化所引起的不是语法结构的变化,只是语用上的变化,如话题、焦点、视角的变化。相比之下,汉语的词序变化不仅引起这些语用上的变化,还引起语法结构的变化。例如:

    我不吃羊肉。
    羊肉我(可)不吃。

    “我不吃羊肉”是“主-动-宾”结构,“羊肉我不吃”跟“象鼻子长”一样就是“主-主-动”结构,也就是主谓结构做谓语的结构了。再例如,如果我们按不同的分布把“打”和“挨”划归及物动词的两个小类,把“掉”和“玩”划归不及物动词的两个小类,不同的词类序列代表不同的结构,那么也能看到下面的词序变化同样引起语法结构的变化:

    你淋着雨没有?(跟“布什挨着拳头没有?”是同一结构)
    雨淋着你没有?(跟“拳头打着布什没有?”是同一结构)
    他住在城里。(跟“孩子掉在井里”是同一结构)
    他在城里住。(跟“孩子在屋里玩”是同一结构)

    这些例子很好地说明,拉丁语里语法变化是语法变化,语用变化是语用变化,两者是分开的;汉语里语用变化往往同时也是语法变化,语法变化就包含在语用变化之中。两种语言的差异可以图示如下:

    拉丁语的语法已经从语用法里独立出来,汉语的语法还没有从语用法里独立出来,语用法和语法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包含关系,语法包含在语用法里。从一个方面看汉语的语法和语用法是不分的,因为语法问题也是语用问题,从一个方面看汉语的语法和语用法又是分的,因为语用问题不都是语法问题。

    近年来汉语语法学界有很多人提倡开展语法、语义、语用“三个平面”的研究,对此我一直有两点困惑。第一,区分三个平面是上世纪30年代莫里斯在符号学里早就提出来的,他把符号和符合之间的关系划归“语形学”(相当现在的语法学或句法学),把符号和指称对象之间的关系划归“语义学”,把符号和符号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划归“语用学”,所以这并不是什么新的发明。第二,生成语言学最重视区分这三个平面,只是不叫“平面”叫“模块”,例如乔姆斯基的语法理论就坚持三个模块的离散性和独立性,竭力反对混为一谈,而国内提倡“三个平面”研究的人所持的基本理念和观点恰恰跟生成语言学是对立的。现在我终于想明白,汉语的实际是讲语法离开了讲语用法就没有多少纯粹的语法可谈,提倡“三个平面”研究的人其实是针对汉语的实际提倡或强调要把语法、语义、语用“结合”起来而不是“区分”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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