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大语法五论》代自序:纪念《语法修辞讲话》发表60周年

    今年是吕叔湘先生和朱德熙先生在上世纪50年代初合作的《语法修辞讲话》发表60周年。汉语的语法研究经过一个甲子之后回过头来看,更看出《语法修辞讲话》的重要意义来。作者在“引言”里说:“最初打算只讲语法。后来感觉目前写作中的许多问题都是修辞上的问题,决定在语法之后附带讲点修辞。等到安排材料的时候,又发现这样一个次序,先后难易之间不很妥当,才决定把这两部分参合起来,定为六讲,如上面所记目次。”“写作中的许多问题都是修辞上的问题”,语法和修辞这两部分要“参合起来”讲才“妥当”,这完全符合汉语的实际情况。只是后来西方结构主义语言学进入中国并且兴起,到了“转换生成语法”更是强调要把语法、语义、语用三个部分严格区分开来,把语法和修辞“参合起来”的做法不仅没有主导我们的研究,反而成为批评的对象,这是十分令人遗憾的。修辞主要是语用法,简称用法,跟语义也有密切关系。

    近些年来,我在好多个场合讲过,汉语的语法和用法分不大开,讲汉语语法离开用法就没有多少语法可讲。一般认为,“主语”和“谓语”是语法范畴,“话题”和“说明”是语用范畴,而赵元任先生说,汉语句子的主语“其实就是话题”(literally the subject matter),“在汉语里,把主语、谓语当做话题和说明来看待,比较合适。”这就是把语法范畴和语用范畴合二为一了。汉语的话题和英语的话题很不一样,英语的话题是句首具有对比性的成分,而汉语的话题是“为后面的断言确立一个空间、时间或人称的框架或范围”( W·切夫)。例如:

    The pláy, John saw yésterday. 
    那个人洋名乔治张。
    那些树木树身大。
    星期天大家不上班。
    天空乌云遮日。

    第一例表明英语的话题“the play”是对比的焦点,看的是the play不是别的。下面四例表明汉语的话题跟日语的话题一样只是提供一个说明的时空框架。既然汉语的话题跟英语的话题性质不一样,那么汉语主语和话题的关系也就不同于英语主语和话题的关系。赵元任先生的话符合汉语实际,说出了汉语和英语的差异。

    一般认为“句子”或“sentence”是句法单位,“话段”或“utterance”是语用单位,许多人将汉语的“句子”对应于英语的“sentence”,但是汉语里的“句子”跟英语里的“sentence”是不对等的,实际上相当于英语里的“utterance”。赵元任先生将汉语的句子定义为“两头被停顿限定的一截话语”,又说在汉语口语中,不完整的“零句”(没有主语或没有谓语)占优势。朱德熙先生也说,英语的“sentence”包含主语和谓语两部分,转换生成语法的转写规则“SNP VP”,其中的NP和VP实际指的就是主语和谓语,而汉语“从先秦古汉语一直到现代口语,句子没有主语是正常现象”,“没有主语的句子跟有主语的句子同样是独立而且完备的”。朱先生将汉语里的无主句归纳为五类:

    (1)打闪了。轮到你请客了。(根本安不上主语)
    (2)热得我满头大汗。(陈述对象不在主语位置上)
    (3)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陈述对象泛指)
    (4)打算写本书。哪天回来的?(陈述对象是言者自己或听者)
    (5)怎么样?还不错。(陈述对象可以从语境推知)

    这些句子要是翻译成英语就都要安上个主语,所以朱先生最后说,“确定汉语句子的最终根据只能是停顿和句调”。这样定义的“句子”恰恰等于英语里的“utterance”。这也是在汉语里把语法范畴“句子”和语用范畴“话段”合二为一了。

    一般认为“名词”和“动词”是语法范畴,“指称”和“陈述”是语用(或语义)范畴,最近我提出并且论证,汉语的名词就是指称语,汉语的动词就是陈述语,在这个上头汉语的语法范畴和语用范畴也是合二为一的。

    我还曾从另外两个角度来谈汉语的语法和语用是不大分得开的。先看下面的例子:

    a. 这本书出版了。
    b. ?这本书出版。
    这本书出版,那本书不出版。
    —这本书出版不出版?—这本书出版。

    b前头打?号表示它一般不能单说,要对举着说或者回答问题的时候说。那么a和b的对立到底是语法上的对立还是语用上的对立呢?语法规则具有强制性,例如英语“this book publish”违反语法规则,在任何情形下都是不能说的。既然上面的b在一定的上下文里可以说,那就说明a和b的对立是语用上的对立,b是语用上不合适,不是语法上不合格。但是这样的回答会陷入一种自相矛盾的境地,因为我们会遇到许多类似的情形,例如:

    a. 今儿怪冷的。
    b.?今儿冷。
    今儿冷,昨儿暖和。
    今儿冷不冷?今儿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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