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赛尔和格莱特,两个小孩子,本来有一双慈爱的爸爸妈妈。但慈爱的妈妈死了,爸爸娶了一个恶妇。恶妇想将两个孩子清除掉.好更多钱自己一个人花。她威逼软骨头的愚蠢丈夫将汉赛尔和格莱特带到森林里去杀掉。在最后关头,孩子的父亲动了恻隐之心,没有仁慈地给他们个痛快,一刀将他们杀了,而是让他们自个儿活活饿死。他们在森林里四处游荡,发现一个用糖果做成的房子。糖果屋的主人是一个女巫.喜欢吃人。她将两个孩子关起来,并告诉他们说,等把他们养得自白胖胖,再将他们吃掉。但两个孩子打败女巫。汉赛尔将女巫推进了她自己的烤箱里。他们找到女巫的珠宝,而且肯定还找到一张地图,因为他们终于找到了回家的路。回到家后,他们的爸爸将恶妇赶出家门。从此他们过着快乐幸福的生活。故事完。
我不知道你什么意见.但在我看来,这版本很失败。故事脉络一清二楚,但少了美感。就如一辆凯迪拉克,漂亮的镀铬剥落,锃亮的漆身被磨损,裸露出暗淡的金属表面。驾驶一样可以驾驶,却又不是那么回事儿。你觉得呢.老大?
我并没有将遗漏的四百页如数增补还原;精心梳妆打理与随随便便的凑合之间还是有所区别的。在我呈交删节本之后,被弃之于剪接室地板上的一些章节内容.至今依然。而其他一些内容,如小说前面,弗兰妮与她母亲冲突的部分,似乎便能使故事情节和内涵更丰富。从一个读者的眼光来看,我非常欣赏这些描写。回头再说说《糖果屋》吧。你也许还记得,那恶毒的继母要丈夫——可怜的樵夫——按自己的命令行事后,将两个孩子的心带回来给她看。樵夫到底还没笨到家,给她拿回来两个兔子心脏。要不再看看汉赛尔为能与妹妹格莱特找到回家的路,一路撒下的那家喻户晓的面包屑吧。想想看吧,兄弟!但当他寻路返回时,却发现面包屑被鸟给吃了。以上二者,对于故事情节发展均非不可或缺,但却从另一方面实实在在地丰富了故事情节——虽是区区细节,却最是美妙迷人。因为这些细节,使得原本可能毫无生趣的文字,变成一篇百多年来一直让人着迷的惊心动魄的优美故事。
我在想,我这里所增补的任何内容也不及汉赛尔沿路撒下的面包屑。但我仍感到深为遗憾,除了我本人及双日出版社几位编辑外,谁也不曾与那个自我简称“小兄弟”的疯子际遇……或目睹他在一隧道外所遭遇的事情。而该隧道与千里之外的另一条隧道——即纽约的林肯隧道——遥遥相对,故事中男两位人物却成功地从那隧道中穿过。
这便是呈现在你面前的《末日逼近》,忠实的读者。本书作者原初所曾希望它从陈列室里走出来的,亦是此般容貌。且无论好歹,至少车身的镀铬终于完好无损。此外,推出该书新版的最后一个理由也最简单。虽然我自己从未十分看好此书,但喜欢我的书的人却对这部小说情有独钟。每次谈话(这种机会少之又少),大家跟我谈的总是《末日逼近》。他们谈论书中人物,仿佛他们真实存在。他们老是问“某某又怎么啦?”……似乎我时不时都有收到他们的来信。
大伙儿总是问,小说是否会拍成电影。顺便说一句,答案是很有可能。好看吗?不知道。无论好看与否,较之于小说原作,电影的效果几乎总会打折扣,真让人百思不得其解(当然也有例外;其中第一个蹦入脑海的便是《绿野仙踪》)。讨论的过程中,大家乐此不疲地对小说各个部分人物都开列出一大串的候选演员清单。我一直觉得罗伯特·杜瓦尔最适合扮演兰德尔·弗拉格,但也听有人提议克林特·伊斯特伍德、布鲁斯伯恩和克里斯托弗·沃肯。听上去吧,全都是不错的人选,正如布鲁斯·斯普林斯廷扮演拉里‘安德伍德亦不失有趣,如果他乐意从事演艺(从他的视频来看,我觉得他会演得很到位……尽管我个人的选择是马歇尔·克伦肖)但说到底,我觉得最好还是将斯图、拉里、格伦、弗兰妮、拉尔夫、汤姆·卡伦、罗伊德以及那黑衣人留给读者,让他们通过自己神思的镜头,将任何摄像机所无法复制的瞬息万变的景象神态,生动形象地呈现出来。电影,任其如何美妙,终究只是成千上万个静止图像组合而成的动态错觉而已,而想象力却如潮永奔涌,川流不息。电影,即使是拍得最精彩的,也会让原作冻结呆板——凡是看过电影《飞越疯人院》的人,再回头读肯·克西的小说,都不由得会发现,小说中的兰德尔帕特里克麦克墨菲,在电影中看到的总会有演员杰克‘尼科尔森的身影。这虽然未必都是坏事……但到底局限了原作人物形象。一部好的作品,其光华滔滔,流动不居;一部好的作品,以其独有的方式,属于每一位读者。
最后,我写作只有两个目的让自己开心,让别人开心。回头再说这部关于基督教世界黑色灾难的长篇之作,我希望这二者都已如愿以偿。
198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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