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申报本资金扶持的大师工作室应有较强的产业性,申请单位应为在本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大师工作室项目经立项后需独立核算。资金扶持的内容主要体现在扶持大师工作室实施重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提升创意创作的软硬件设施条件、培育文化创意人才团队等。

    问11: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农村和品质提升型消费包括哪些内容?

    答: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和《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5号)的要求,要以文化创意消费升级引领文化创意产业升级,充分发挥新消费的引领作用。其中:1、服务消费主要包括:传统文化消费;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网络文化、数字内容等新兴文化创意产业消费;文化艺术培训等教育培训消费;文化创意产业与旅游融合消费等。2、信息消费主要包括:互联网与文化创意产业跨界融合消费等。3、绿色消费主要包括:绿色文化创意产品的消费和服务。4、时尚消费主要包括:鼓励个性化多样化消费,特别是品牌时尚商品和服务与消费者体验、个性化设计、柔性制造等的融合。5、品质消费主要包括:更加安全实用、更为舒适美观、更有品味格调的文化创意品牌商品消费和品质生活服务消费。6、农村消费主要包括:农村文化创意产品消费及与此相关的提升型消费。

    问12:何谓企业与专业文化创意机构对接?

    答:主要是支持企业和专业创意设计机构对接的,科技含量高、产出效益好、拉动能力强的文化创意设计示范项目。重点聚焦汽车、飞机、船舶、轨道交通等装备制造业,以及生活日用品、家用电器、服装服饰、家居用品、数码产品、食品、文体用品等消费品产业领域,优先支持体现绿色和节能环保导向的创新项目。

    项目需由企业和专业创意设计机构联合申报,企业、专业创意设计机构均须为在本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其中专业创意机构获国家级企业设计中心认定或上海市设计创新示范企业称号的予以优先扶持。

    问13:一个单位最多能报几个项目?

    答:原则上没有数量限制,但考虑到项目评审通过的可能性,建议选择项目基础条件好、建设水平高、预期产业化成效好的项目优先申报。

    问14:两个或以上单位可以共同申报项目吗,有什么要求?

    答:申报主体只能是一家单位,但可以有多个合作单位。

    问15:新成立的公司,无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等材料,可否作为申报主体?

    答:可以申报,新设单位(2015年1月1日后注册)需提供最新的财务报表,并填写财务履约能力测算表,提供相应附件(含自筹资金出资证明或银行贷款协议/合同等)。

    问16:申报项目的建设周期有无要求?

    答:申报项目必须是在建或今年年内开工项目,并能于2017年10月31日前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

    研究课题一般要求在签订合同半年内完成。

    问17:对于已申报市级其他资金的项目,在尚未明确是否能获得资助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申报扶持资金?

    答:对于已申报市级其他资金的项目,在尚未明确是否能获得资助的情况下,可以申报。但申报单位在确认获得其他市级资助后应及时告知市文创办,并明确选择接受一方资助。对于违反规定,瞒报项目受资助情况的单位,市文创办将收回资助款,并取消该申报单位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

    问18:已获得国家级资金扶持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是否可以申请?

    答:可以申请。一般来讲,对于获得国家级资金资助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将考虑优先予以支持。国家级资金全额资助的项目除外。

    问19:公布的重点课题中有些课题的内容范围比较广,是否可以申请就其部分内容做细分课题?

    答:可以。

    问20:是否可以申报公布的重点课题目录以外的研究课题?

    答:除已公布的研究课题外,如认为有其他重要选题的,可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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