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难》和虹影的“杀手”本色

      虹影试图在地狱上造天堂。 
    突然发现,穆时英说过类似的话。我还知道,虹影太迷恋于戏剧性了--用她的话说是喜欢编故事--所谓戏剧性就是意味能使故事人物产生情感的反应。
    说得再具体一些,既是虹影让小说中的人物通过互相较量、互相影响而导致各自心情和相互关系的变化。在写作途中,虹影跟着她的人物,他们带着她走,跟着他们哭笑,跟着他们害怕,跟着他们后背发凉。书中打雷下雨她会跑去关窗户,然后开灯,在屋里害怕。
    这是指虹影倾注全力埋头写作,五易其稿的小说《阿难》。
    该小说在体例上不从规矩,不取方圆:既是冒险小说,侦探小说,又是悲剧小说,世系小说,又是哲理小说,世情小说。这部杰作揉合了生死苦恋、精神信仰等各种关注面,叙事充满了美感、神秘和狂热,将读者引入古老离奇的世界,又无法舍弃当下的华丽世界。
    而小说又仿佛穿插着很多虹影自己的生活痕迹。叙述者“我”,一个热爱音乐崇拜歌星的作家,在鲁迅文学院的奇特经历,年少时追星一族的浪漫情怀,一段恍然迷离的外遇情感以及婚姻生活等等。
    虽然依旧有虹影风韵飘忽。但这次不同,虹影构成了一个杀手的形象 :长黑风衣黑帽子。大墨镜。不苟言笑。走路神速而无声。眼明手快。冬天出没。依旧热爱所做的事。虹影就是这么一个人。特别是近几年,在中国各地似乎都有她的热闹踪迹,但等人回过头来总发觉她不在现场。
    原本她就没到过现场。 这样的杀手是被他人抓不到痕迹的。
    这样说,《阿难》真是一本惊险犯罪小说了,要命的是虹影依旧那么喜欢折腾,仿佛还要言情还要哲理,趁有空挡还自恋许许。
    这样的《阿难》当然是丰富了,但是--人,不应该做自己太擅长的事。听我一句,这个道理虹影听了可能会一顿。
    其实,我们都知道,写字的人除了编编故事写写字,自己跟自己过不去以外,不擅长写字以外的任何职业。虹影也不例外。于是,写字这个职业虹影就做了好久。这个职业是一个没什么前途的职业,写了好一点想更好,写得坏一点被人骂的小说,会挣不到银子。其实,好小说和坏小说本身就差那么一点点,一念之差嘛,值得为此写了很多年。万一江湖日下不是更伤身体吗?写作多了,是会有内伤,看是看不见的,到了一定的时候就会发作。发作的时候,很怕冷孤独啊。
    阿难这家伙真的很孤独,人生再没有比背井离乡更孤独的事了,一只越飞越小的鸟。虹影明白这一切,体验深刻,她有时干脆将自己比喻成阿难了。
    这就是杀手的心态。但虹影是个女杀手。她不是天生的,是后天变成的。她的华丽外表有着她的伤痕。比如,一不留神《饥饿的女儿》被人告,接着,《K》也被人告了。
    其实,虹影在痛--过去都不再真实,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一切已逝的春天无法复原。那最疯狂而又坚韧的文字归根到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就让文字将这现实紧紧地抓住,从此后不再愿意松手。

    跟我来,进入那些事物,那些感受这绝望已太久的事物——这是罗伯特·勃莱的《跟我来》。就这样,现在你们可以跟着我一道进入《阿难》文字丛林。我知道虹影站在一旁发笑。
    且慢,不知道你有没有这样的感觉?你结婚了,爱人漂亮、迷人,家庭幸福、美满,一句话什么都不错。可是有一天,你半夜从床上醒来,凝视一旁熟睡的爱人那张太熟悉不过的脸,就这么看上三分钟,会突然产生一种陌生感,你越是凝视她,越是觉得陌生,最后竟会毛骨耸然。
    其实,那张爱人的脸没变,变的是你的心。恐惧一般往往就在你熟悉中间。恐惧同肾上腺有关。而肾上腺敏感的人喜欢爱情悲剧。
    虹影的小说《阿难》同时兼有以上两大元素。 
    写小说同这个人的个体有关,什么样的人写出什么样的小说。写小说同环境有关,黑夜里写的小说容易弄得神神鬼鬼,白天写的小说具有批评性。而《阿难》很难这么简单区分,开头太平静了,为此带点凶兆也很正常。但它却提炼着一种未知的光亮。从外部来凝视那种黑暗。我这样说,似乎在谈论欧洲小说。《阿难》反正不像一部中国人写成的东西。它的骨质较硬。有时候,我读着,担心它突然飞起来。
    从外表上说,虹影的小说一向题材多变,情节诡谲。在《阿难》中,开始是白天。都市。时尚。渐渐地,你不自觉就被带进夜晚。异乡。宗教氛围。并伴随犯罪和惊险中。一切仅在星空中--华灯初上,好戏开场的时间到了,扣上衣领或者再补一补口红,潜入水中。这是阿难或虹影,在南方海岛或印度恒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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