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理论与中国企业改革》第三版序言

    在世纪之交,民企已成为中国新建企业的主流的所有制形式。例如,2000-2001年,民企的数量增加了15.1% 。而在同一时期,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数量减少了4.1% 。高科技产业和互联网热潮进一步推动了民企的发展,特别是中国于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私企在总的工业增加值中的比例由2001年的6.1% 增长到了2010 年的30.5% 。(中国统计年鉴,2011)

    随着私有部门的发展,三种主要的企业家族群渐次浮现:(1)农民出身的企业家,(2)官员出身的企业家,(3)海归及工程师出身的企业家。(张维迎等,2010)这三代企业家在他们的教育背景、创业产业、企业所有制和治理、融资,特别是与政府的关系方面都各不相同。然而,三类企业家却融合成了一股新的增长势力。

国企:从后退到扩张    2003后,各界寄望经济改革将得以继续和深化。但真正发生的却是改革的停滞,甚至是自2005年后在某些方面的倒退。尽管私有部门仍在有机生长,国企在一些关键行业却日渐富有扩张性和进攻性。国资委的目标变成了做大做强国企。2003-2010年间,国资委将其管辖下的196家央企重组为120家,让国企在一些关键行业变得更加强势。在国有垄断行业,如石油天然气、电力,国企把其垄断的触角延伸到了上下游领域,挤出了民企,或令其生存日益艰难。在产煤大省山西,国企在2009-2010年间强行兼并了几乎所有民营煤矿企业。这样的强制性兼并重组也发生在其他行业(如钢铁和民航领域)和其他地区。(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2011)

    这一现象被称为“国进民退”。“国进民退”背后有多种原因。首先,高层领导人从整体上而言不再是市场派的改革者,而是正统的国家主义者。其次,国企在政治和经济生活中都变成了既得利益者。再次,2005年以后公共舆论转向青睐国企。最后,2008年和2009年发生的全球金融危机使得所谓的“中国模式”-以强大的国有经济和政府干预为特色-变得越发具有吸引力和合法性。这部分解释了为何国企在2008年以后变得更加咄咄逼人和专制。

未来的可能前景    30多年的经济改革极大地改变了中国企业的所有制结构。尽管相比国企,民企一直受到歧视,“国进民退”在过去几年变得引人瞩目,但总的趋势却是国有领域的收缩和私有领域的扩张。国企在工业增加值中的比重从1978年的80.7% 减少到了2010年的26.6%,而同一时期私企的份额从几乎是零攀升到了30.5% 。在39个行业中,到2010年时国企退出了其中的20个(国企增加值比例不到20%)。(Li Zhaoxi,2012)在国内生产总值(GDP)中,国企如今大体上贡献了不到40% ,而非国有企业贡献了超过60% 。

    然而,国企仍在关键行业,如能源、原材料、装备制造中扮演了关键角色。国企在金融、通讯、石油天然气以及公用事业中占据垄断地位。换言之,国企在30多年后仍掌控着中国经济的命脉。

    此外,国企和民企间不存在公平竞争。国企仍享有许多政策和法律赋予的特权,民企仍在融资、市场准入、税收以及其他方面遭受严重的法律或行政意义上的歧视。一些关键行业仍未对民企开放。

    国企主导这些行业并非由于它们的市场竞争力,而是因为它们拥有法律和政策赋予的排他性地位。

    更重要的是,尽管“保护公民私有财产”已明确写进了2004年新修订的宪法中,私有产权在中国仍未受到真正保护。政府对民企的政策总是变来变去,缺乏可预期性。通过各种手段对私有产权的收缴不时发生。过去几年中商界人士的大规模移民,说明企业家阶层对未来并不非常乐观。

    过去几年改革的停滞让许多人担心。民企和国企的未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新一代领导人的改革精神和政策主张。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改革目标,并提出了“混合所有制”的政策主张,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虽然预测未来总是有风险的,我还是有些信心,相信改变会到来。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目前的经济增长放缓说明,除非彻底改革增长模式,中国很难持续保持经济高增长。过去30年的高增长建立在低劳动成本、出口导向的基础上。随着劳动成本的增长(过去10年年增长15%),出口愈加困难,中国企业必须变得更有创新性。这一转变能否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民营企业家活力的激发,而非国企的扩张,因为国企没办法有创新性。

    第二,国企在关键行业的垄断已造成广泛的不满。消费者抱怨高价格和低服务质量;企业家批评国企的不公平竞争;公众指责国企搞裙带关系和大规模腐败;民众甚至要求分享国企的垄断利润,不满于它们利益自肥。所有这些都说明国企不再像以前那么受人们欢迎了,这为国企的民营化提供了积极的公众基础。

    2012年国务院颁布了发展民企的新三十六条,允许民企进入所有行业。新一届政府也开始了新一轮的审批制改革,并将以“负面清单”和“事后监管”代替事前的全面审批。虽然考虑到大量法律和行政壁垒仍存,加之普遍存在的“改革疲劳症”,这一改革政策的实施将颇为不易,但这一举动本身却说明,我前面谈到的两点考虑已引起了最高决策层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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