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传,就是一部“诗传”

  书中还有的一些讹误,与作者应无干系。平心而论,《杜甫:中国最伟大的诗人》一书的译、编,都是非常用心的,算得近年来的译著精品。然而,也因此不避细琐,期待更臻完善之境。正文例,第136页末二行,“诗人以极其低沉的语调提到自己,对自己仕宦经历的失望和幻灭表现的淋漓尽致”,“表现的”当是“表现得”;注释例,第63页“杜甫之所以没有提到掉高仙芝于751年被阿拉伯人击败的事件”,“提到”后的“掉”显为衍字。书中数字有讹误处,第241页提到《追酬故高蜀州人日见寄》一诗,作“771年”,那时杜甫已逝,无疑当是“770年”。英文标注,也存在小疵,如前引书中英译《赠李白》一诗的首行“Autumn again, We are still like thistledown in the wind”,“W”不必大写;“代译后记”开篇列出英文书名等信息,“William Hung, Tu Fu: China's Greatest Poet,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书名应作斜体,出版社则不用。书中还有些关涉到处理体式的问题,比如第24页,作者提到《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涉及的杜甫观看公孙大娘舞剑器的时间,注释提示读者“参见我对诗篇CCCXXX的注释”,但这一注释当然得安置在杜甫在夔州作《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之处,那是在第218-219页了,而第24页如有译注的指点,读者翻检起来会方便很多。当然,比较大的问题,还是取消原书设立“子注”另册格式的处理,出于经济因素也好,出于对如今的中文读者无需提供一般性文献信息的考虑也好(见译者“补记”,第440页),至少在书中不该留下由此导致的缺失。前文提及,洪业至少两次在注中提及冯至1951年发表的观点(分别见第72及219页),今书中对此两出处分别作“冯至II,NO.3,32页”、“冯至NO.1第33页”,由此读者完全无法知道冯至是在何时、何处提出自己观点的。手边有冯至《杜甫传》人民文学出版社1952年的单行本,舞剑器者手中有剑和杜甫成婚于741年两点,分别见该书第二节“童年”和第四节“与李白的会合”,还是与洪业《杜甫》的信息对不上;于是去找陆耀东《冯至传》(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3年),其中明文记述:“1951年1月至6月,《杜甫传》以《爱国诗人杜甫传》为总题,刊于《新观察》杂志二卷一期至十二期”,“童年”和“与李白的会合”正是第一和第三篇,这才与洪书的标注对上号。其实这番周折,读原英文本应是不存在的:“昔者我于二册后,并有仔细引得:上册以杜甫身世、史地为要;下册偏重参考书目。”(洪业“再说杜甫”,第367页)删略下册,书目不存,今书中不少出处无法悉知,并非绝无仅有。或许保存原初叶理绥(Serge Elisseeff)教授建言的两册的格局,还是必要的,不说免去许多无谓的翻检案索之劳,至少得见洪业研杜之全貌;而这两册书,在洪业自己看来,也各有不同的作用:前者力图展现杜甫生活的真实,而后者试着揭示诗人生平之非实(While the volume on Tu Fu: China's Greatest Poet attempts to say, “Thus, Tu Fu really was”, this volume of notes attempts to say, “Thus, Tu Fu really was not.” 见洪业审阅补充的“洪煨莲简历与著述表”,《洪业论学集》第442页,中华书局198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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