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我,你怎样去……生活”

    近日龙应台女士在大陆著名学府作关于“中国梦”的演讲,继而引发起不少媒体关注“士与中国梦”的话题。在我看来,以“梦”作为思想启蒙的路径固然不无意义,但是若究其“梦”的真意,窃以为当以“情怀”视之或许更贴切。如是,则 “家国梦”或“情怀”更多是“士”的个人内心世界中最遥深的境地,与“唤起工农千百万”的启蒙事业似略有径庭。若以“中国情怀”为题选择学界时贤佳作,《情怀中国——余英时自选集》(刘绍铭主编“当代散文典藏”之一,天地图书有限公司,2010年4月初版)应该当推首选。余英时先生为当今学界大儒,其学术文章早已名重海内外,但是从某种角度上说,比其学术贡献更重要的是余先生对精神价值观念的坚执、绝不曲学阿世的气节对士林的精神激励和人格感染。从这个角度看,余先生的这本自选散文集对于当下士林的意义实未可轻视。收入本书中的《“尝侨居是山,不忍见耳”——谈我的“中国情怀”》是早已风行海内外士林的名篇,多次重读仍深受感染。“我的直觉告诉我,‘中国的情怀’确实是存在的--它存在于每一个受过中国文化熏陶的人的身上。但是这种‘情怀’在每一个中国人的身上却有不同的表现,因此又是无从‘一言以蔽之’的”(第88页)。他首先澄清的是“中国人”的概念对他而言就是文化认同的概念,而非政治上的概念。继而,以故国壮游途中的情思一再凸显他的“中国情怀”之浓重。然而,不能忘情于故国的心声却发而为“于己无益而又极讨人厌的废话”,其间的情怀就是周亮工记载其朋友所言的那段佛经上的故事,鹦鹉见山火而入水濡羽、飞而洒之,言曰“尝侨居是山,不忍见耳”——余先生说,这几个字可以说明他在这方面的“中国情怀” !但是,窃以为仅以精神上和情感上的“不忍”尚未能完全体现出余英时先生的“中国情怀”,还应该把他在学术上引伸出来的时代之思、问题意识和在关键时刻的义无反顾均看作是“情怀”中的应有之义。因此,该文结尾引陈援庵《通鉴胡注表微》的一节文字作结,其“情怀”之价值观念已无可疑,“其故可深长思也”。
    在思考近来不断披露的司法冤案的时候,关于穷人在多大程度上可以真正获得有效的律师帮助的问题应该受到关注。不少冤案的铸成可能都与被告在事实上无法获得有效的法律援助有关,制度上的文字对这种权利的承认是一回事,在现实中能否兑现、兑现的质量如何又是另一回事。在今天阅读这本《吉迪恩的号角——一个穷困潦倒的囚徒是如何改变美国法律的?》(安东尼·刘易斯著,陈虎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7月),思考发生在上世纪六十年代美国的这件囚犯在狱中上诉的案件,可能最大的感触是关于平等获得实质性法律帮助的法律制度的改善并不容易。吉迪恩似乎是凭着他的直觉和信念坚持穷人有权获得律师帮助,但是当他在法庭上表示美国最高法院规定他有权获得律师帮助的时候,实际上并不存在这一规定。他后来在狱中上书最高法院,要求美国改变法律,最后他获得双重的胜利:获得律师帮助的胜利和在律师帮助下使自己无罪释放的胜利。该书翔实地记录了案件经过,它其实最重要的是告诉我们:法律的进步、我们所享有的许多宝贵权利,实际上是由像吉迪恩这样的“刁民”争取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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