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书店闲逛,偶然发现上海辞书出版社2008年版“上海城市社会生活史丛书”。这当然是一项值得赞许的文化大工程。其中第一批推出的书目,即达十二种之多。粗略浏览之下,感觉其中颇不乏佳作。如丛书第五种即王敏著《上海报人社会生活(1872-1949)》,就是探讨上海乃至中国现代史特别是新闻史的一个重要尝试。惟也有些美中略感不足之处。尤其是在翻阅过程中,意外地发现了王著里的一处重大硬伤,即误将“鲁案”错成了“临城劫车案”。如此重大的失误,亟有加以辨正的必要。
王女士是在谈报人陈布雷,特别是其与张季鸾的初识时出现上述误会的。她首先介绍了陈氏在上海《商报》写评论的情形,接着谈到和《中华新报》张季鸾的论战。继谓张称赞这些社论“为论坛寂寞中突起之异军”,转辗询问始知执笔者陈氏其人,遂于某日往访而订交。从文末注释可知,这段叙述是依据《陈布雷回忆录》而来。其中两段直接引文并无不妥。问题出在王女士的间接引用或者说下列转述上:
临城劫车案发生,《商报》就交涉问题与《中华新报》反复论辩,引起时任《中华新报》主笔张季鸾的关注(第45-46页)。
按《陈布雷回忆录》,这段话的原文是这样的:
为鲁案直接交涉事,与《中华新报》反复辩难者约旬日。
可见,王女士在这里的转述显然混淆了两个不同的概念,即“鲁案”和“临城劫车案”。
在现代中国史上,“鲁案”可以说是一个专有名词。主要指1910-1920年代中日围绕山东问题而展开的一系列交涉事件。简言之,1914年欧战初起,日本利用列强无暇东顾之际而趁火打劫,强占中国之青岛和山东。1919年巴黎和会,中国外交虽几经努力而终告失败,要求日本直接归还青岛和山东而不可得。著名的“五四运动”,可以说即因此而起。也正是在此前后,“鲁案”、“鲁案交涉”之类的名词频频出现在中国南北各地的报刊中。按鲁者,山东之古称也(当然,称山东为齐鲁或许更准确些),故“鲁案”,即有关山东问题之案,又因一度悬而未决,当时亦曾被称作“(山东)悬案”。直到1921年华盛顿会议,迫于国际形势的变迁和英美列强的压力,中日之间才勉强就山东问题达成形式上的解决(最终解决是数年后的事)。此后又出现“鲁案善后”之类的名词,乃至专门以此命名的刊物,如《鲁案善后月报》等。
至于“临城劫车案”,是指1923年5月6日凌晨,在山东临城(今枣庄薛城)境内发生的轰动全国、震惊世界的劫持火车事件。当时从浦口开往北京的二次国际联运列车,在山东沙沟与临城车站间的抱犊崮地区,被土匪出身的孙美瑶率部劫持,劫走中外旅客六十余名。此事真相到底如何?至今仍是暗影重重,有不少谜团尚待进一步揭开。惟因涉及一群来自五湖四海的老外,其中还包括来自上海滩的著名洋记者鲍威尔(他后来甚至还专门就此经历写了一本《匪巢历险记:一个外国记者回忆临城劫车案》),这起“洋绑票”事件以及相关的中外交涉或者说华洋斗争,在当时还是引起了广泛关注。
不过恕笔者鄙陋,就管见所及,尚未发现张季鸾和陈布雷就“临城劫车案”的中外交涉问题在《商报》和《中华新报》上展开过辩论。相反,张、陈两先生倒确实以上述两张报纸为阵地,发生过长达旬日的论战。不过从时间看,那应该在1921年华盛顿会议(时称太平洋会议)前的8月初到8月中旬左右。而争论的主题,也恰恰正是山东问题或者说鲁案是否应该答允对日直接交涉。陈布雷因怀疑日本的诚意,始终反对直接交涉,张季鸾则始而赞成直接交涉,继而随着形势的变迁又放弃原来观点,转而赞成陈氏主张。尽管有此种种曲折变迁,但张自认“(爱国)主义”如一,和陈一样,其努力都是为了如何才能更好地维护这个国家的利益。也正因此,两个本来“殊途”的爱国者,才开始“同归”。其后张季鸾亲自往访,与陈订交,并自此结下长达二十年的友谊。如果不是1941年张季鸾在重庆不幸病逝,相信两人的这段友谊很可能会持续得更久。
其实有关陈布雷和张季鸾在鲁案上的这段文字因缘和初识情形,目前不少资料如陈布雷本人的回忆录和他人为其所撰的各种传记等大致都已言及。惟两人针对直接交涉之观点的具体不同,各种资料大多语焉不详(笔者当年在博士论文中曾尝试进行过探讨)。但是无论如何,这应该并不影响有关张、陈两人关系史实的大体判断。相信只要稍加留意,应该比较容易弄清楚,而不致出错。
从《上海报人社会生活》封底的介绍看,王女士现在是上海社科院历史研究所的副研究员,又是复旦大学历史系的在读博士。而且从参考文献看,她分明读过并多次引用了《陈布雷回忆录》,想来更不应该出现这么大的纰漏。但是在书中居然把“鲁案”误读成“临城劫车案”,实在有些离谱,令人百思而不得其解:劫车案虽然也发生在山东境内,但据笔者目力所及,似尚未见将此事与“鲁案”联系起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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