痞子蔡:网络不是终南捷径 想当作家不必上网写

  很多人都不能理解我为什么要把作品先贴上网,但世界上总有一些单纯的人吧。十年来,很多人都猜测我为什么这样做,有人觉得我利用网络人气,使得作品大卖,认为我会算计,他们觉得我这样做总归是有利益方面的目的的。但是,现在大家也体会到这样做确实会影响销量,损害自己的利益。出版社也不喜欢,因为方便了盗版。但我还是要坚持,因为很多读者可能没办法买书,比如在海外念书的学生,我要让他们也能看到我的作品。我写作并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一种释放。

  《新民周刊》:如果现在有人来请教你的网络写手经验,你会对他们说什么呢?

  蔡智恒:在网络上写东西还不错,很好玩,但不要有得失心。也不要把网络写作当作成为作家的终南捷径。如果只想成为作家,不必非得在网络上写;如果真的热爱写作,那么在网络上写作可以很单纯、很快乐。

  《新民周刊》:很多网络写手常常感叹读者逼着自己不能放弃,这种鼓励的力量强大到什么地步呢?

  蔡智恒:坦白说,网络上的读者都很热情,网络写手确实很不希望让读者失望,于是会想写下去,这点我能理解,而且这种心情我也有。读者的鼓励力量确实很大,在网络上的读者有时会很像你的朋友,因为你们之间可能不存在商业关系,也就是说,他们可能阅读你的文字却没买过你的书,因此有时你会觉得他们更像朋友、不像读者。当你失意时,如果有很多朋友鼓励你、安慰你,我以为这是一种“感动”的力量。

  自由书写超越文学价值

  《新民周刊》:但是现在网络作者与读者之间也会产生商业关系了,对于现在流行的网上付费阅读,你怎么看?

  蔡智恒:我不懂“网络付费阅读”的概念,因为这情形在台湾并没有发生。文字毕竟也是智能结晶,在现在这种尊重著作权的年代,付费阅读作品,很合理。不过可能因为我比较傲、写作动机也单纯,我不会要人付费在网络上阅读我的文字。

  《新民周刊》:网络文学十年来,经历了几代写手,你作为第一代网络写手,如何看待其中的变化呢?

  蔡智恒:其实应该说自从出版社开始出网络小说后,网络文学就变了。很多写手都会想尽办法吸引读者或出版社注意他的作品,以达到出书的目的。在出版社的商业机制还没进入网络前,网络写手的创作动机很单纯,几乎全是抒发心情的作品。简单说,写手的心态变了,网络文学的样貌因而改变。

  《新民周刊》:《第一次的亲密接触》也是从网络到出版,开启了网络文学商业化之风,你如何再保持写作的单纯?

  蔡智恒:有个观念要先厘清,“网络文学”不等同于“网络文学出版品”。只是大家心中关于网络文学的概念通常来自于网络文学出版品。而网络文学出版品确实是出版社在商业考虑下,不管文学性如何,只知道趁着风潮大量出书。

  其实我一直以为网络文学的最大意义在于提供写作者一个新的且自由宽容的创作环境,而非诞生出新的文学形式或更好的文学作品。让创作门坎降低、让喜爱写作的人都能自由写作,这当然是好事。但如果只从“作品”的角度,那么所有人都能自由书写的环境,作品水平自然是鱼龙杂处,这是理所当然。问题在于,我们是否该只从文学价值的角度看待网络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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