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俏胡子”比尔·布莱森——代“布莱森旅行随笔系列”总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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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介绍的比尔·布莱森(Bill Bryson)是当今英语世界非常多产且又“最能逗乐”的游记作家之一,锋头之健不亚于当年的“披头士”乐队(据从互联网上查得之Powells.com对布莱森的访问记。访员Dave Weich称,在书店曾见排名前二十五位的畅销书,其中布氏一人的作品即占五种。“锋头健过‘披头士’”则是访谈录的文题)。“俏胡子”这个称呼借自台湾皇冠丛书的系列书目:“俏胡子,逛世界”——虽说从作者照片看,毛茸茸的红胡子配上黑眉乌嘴,用一个“俏”字形容,不免有些过誉了。
    我的亲家住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汉诺威小城,小城除了一所名气不小的达特默思大学以外乏善可陈。恰好,布莱森于1996年携妻孥返回美国定居时也选中了这座安静的小城。今夏我赴美国省亲,原想由鄙戚介绍,与布莱森会上一面,一睹“俏”容,再求个合影或签名什么的,谁知道闲不住的“俏胡子”又出门高蹈云游去也!
    最初引起我注意到比尔·布莱森的是他的两本英语和美语的通俗史话,书题分别是《母语》(The Mother Tongue,1990年)和《美国制造》(Made in America,1994年)。两本书虽说也附有详尽的注释和索引,像是学术著作,却绝无经院派高头讲章吓人的架势,而是轶事趣闻迭出,基本上属于清通晓畅又洞见深中的社会语言学一类读物,读着读着保你非笑出声来不可。我一向主张学外文得激发兴趣,一味苦苦“咬子弹”(bite the bullet)不行,所以曾从两书中选出若干章节作为教材,使用效果良好。当然,过多的插科打诨有时不免影响叙事的准确性。例如,布莱森在《美国制造》中断言,作为美国开国元勋之一的本杰明。富兰克林曾劝人吞饮香水以免屁臭。后有专家查实,说是关于香水和放屁的关系,富兰克林一生中只提到过一次,那是在致布鲁塞尔科学院的一封信里,富氏以打趣的口吻向科学家们挑战,看看谁有本领让肠道排气时飘出香水味来。
    据记载,在这两部书之前,布莱森还编过一本叫作《烦难字解》(A Dictionary of Troublesome Words,年代不详)的词典。此书我未见过,无由置评,但据识者称,作者善解难词,足见精于藻鉴,可说是为日后从事新闻工作和游记写作做好了充分的文字准备。
    接着要谈到的自然就是布莱森的游记作品了。比尔·布莱森于1951年出生在美国艾奥瓦州,二十一岁那年跳上冰岛航空公司的飞机抵达卢森堡,复从挪威的汉默菲斯特出发,背负行囊,步行至伊斯坦布尔,历时四月有余。1973年,布莱森首次踏上英国土地,两年后娶妻成家,生儿育女,并于1977年在伦敦定居,开始为《泰晤士报》和《独立报》工作。布莱森初写旅行札记,原不无补贴家用的实利考虑,不曾想作品发表之后,好评如潮,出版商的稿约踵趾相接,这样,布莱森便渐渐成了自由撰稿的专业作家,又举家离开闹市,迁往约克郡乡间。1995年,布莱森和他的英国妻子辛西娅决定让他们的四个子女换一种文化环境,兼之盖洛普民意测验恰在此时发表调查结果,声称有三百七十万之多的美国人都认定自己曾遭外星人劫持,面对如此混沌民智,布莱森说“祖国需要我”,于是在对英国作了一次告别旅行后,他便带着家人迁回美国。到得此时,写游记已不再是一味的实利考虑,而是身心双双向往的至上自怡,按他自己的说法,“旅途发出海妖之歌般的蛊惑”,诱他一次又一次上路,这才有了1998年阿巴拉契山间小道的跋涉,返回英国历时五十四天的远足,以及1999年的澳洲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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