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史,政治史

  查尔斯·蒂利对集体暴力的研究来自于他对发生在世界各地暴力事件的观察,或者说,当我们在试图了解那些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暴力事件时,查尔斯·蒂利的这本《集体暴力的政治》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解读的窗口,从18世纪的法国到21世纪的9·11,从西方的政治大亨到东方的印度警察,从种族屠杀到上街游行。

  在西方后现代主义中,暴力与性同样被视为权力结构的最重要组成。围绕这两者展开的是对整个文明体系的反思。不过查尔斯·蒂利不是哲学家,而是政治学家:他希望说明集体暴力是一种政治形式,因为迄今为止的政治史,实际上从来都与暴力紧密联系在一起。暴力的确是一种政治,但任何一种政治秩序的成功取决于它不以暴力方式适应变化的程度。汉娜·阿伦特在《论暴力》中提醒我们:“暴力与非暴力行为之间的区别在于,前者一意孤行地想要毁灭旧事物,而后者关心的主要是如何创造新事物。”对于我们这个新的世纪来说,最重要的政治正是创造新事物。

  本书回答了五个问题:

  为何集体暴力会集中爆发然后进入低潮?

  为何非直接伤害互动的人会迅速转变为集体暴力,又回复到相对平和关系?

  为何合作多年的人会彼此攻击?为何不同政治制度在集体暴力的水平和形式上有巨大差异?

  为何维和人员会在暴力与非暴力之间迅速转换?

  查尔斯·蒂利撰写和主编了大量有关政治过程、不平等以及欧洲史等方面的论文和作品,出版过20多部学术著作,曾任教于哈佛大学、多伦多大学,目前是哥伦比亚大学的客座教授。

  政治的暴力表达

  就像很多最常见的词一样,“暴力”也是极难被定义的。英文中“暴力”一词(violence),与在拉丁文中一样,本来指的是“强烈、热烈”,一种无法抑制和驾驭的情绪或企图。它本来并不带有我们通常所认为的贬义色彩。实际上我们所有人都有可能迸发出这种冲动,武侠小说/黑帮故事的流行,就说明很多人内心都潜伏着一种对“快意恩仇”的向往,而江湖社会正是一种非法暴力泛滥的社会。

  因此,要理解集体暴力,首先要意识到:它并非只是一小撮无法无天者的专利,而是大众心理互动的结果。我们不要忘记,在“文革”中第一例动手打死老师的是北师大附中的一群女学生: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她们单个人不可能做出这样可怕的事,但在一种集体的狂热气氛中,她们却做出了这样令自己也感觉不可思议的事。发泄攻击欲,有时会使人感到一种隐秘的快感。暴力犹如吸烟,在女权主义者看来是男子气概的基本必需品。

  蒂利从政治意义上区分了各种暴力行为,在他看来,这些行为都是一种强烈的政治表达方式。的确,在很多不公正的秩序下,暴力常被描述为受压迫者最后的选择和必要的抵抗,它成了无权的人表达怨恨的方式和实现正义的手段。

  一般来说,人民对暴力是低容忍的,因为公众对文明社会的印象不是别的,正是一个没有暴力的社会。所以一个容忍甚至尊重暴力的社会,必然也是一个有问题的社会。美国历史上公众对暴力最肯容忍的时期就是经济大萧条的1930年代,当时的强盗约翰·迪林杰死后反倒成了传奇英雄,令政府头痛不已。当时各种人都主张直接采取行动,相信只有干脆有力的行为(其意味是不言而喻的)才能挽救局势。这样的心理在一个危难局势中尤其容易被人接受,就像日剧《麻辣教师》中也推崇直接甚至粗鲁的行动,暗示着这个民族深陷经济危机后的绝望情绪。

  即使暴力的极端形式:恐怖主义,也是一种政治策略。因为恐怖主义要的“是许许多多的人们看到、许许多多的人们听到,而不是许许多多的人们死掉”(布赖恩·詹金斯语)。在蒂利看来,恐怖主义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在此,他实际上含蓄地批评了美军在阿富汗和伊拉克的军事冒险。虽然阿富汗游击队的暴力行为一贯如此,但在其抗击苏联入侵时被称为“自由战士”,现在抗击美军则被定义为“恐怖分子”;而在这些“恐怖分子”本人看来,前后本来是同一件事:反对西方。如果意识到这是一个政治问题,美国或许本可以避免当初在蒋介石及越南那里曾犯下的同样的错误:虽然这些问题的核心都是政治性的,但美国给的却是军事援助,结果越搞越糟。

  作为一种政治表达方式的暴力,往往是因为在体制内无法找到可表达的空间。在作者看来,减少此类暴力的药方就是:容忍公开表达以提供非暴力的选择机会,通过制度化的谈判妥协来解决政治冲突。否则谈判破裂就易于导致双方的激进化。无论如何,如果暴力是政治表达的最后手段,那么暴力也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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