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文明高度发展的21世纪的今日,不同肤色、不同语言的人们还是愿意追寻古老文明的足迹,前往世界文明摇篮之一的埃及,探视高耸入云的大金字塔、神圣瑰丽的卡纳克神庙、神秘莫测的帝王谷陵墓,还有那些令人恐惧惊奇的木乃伊、绚丽精致的金银首饰,等等。究其原因,或许是人们的一种猎奇享受,或者是休闲游乐的需要,然而更可能的是古老而伟大文明的遗产的吸引。奉献在读者前面的这部《埃及的遗产》是可以在更深层次,更广泛地满足曾经或不曾旅游埃及的广大读者阅读需要的一部权威著作。 《埃及的遗产》一书是由西方的埃及学者专题分工写作的一部著作,出版于1971年。主编者为约翰·理查德·哈里斯。J·R·哈里斯早年接受了英国牛津大学研究院的培养,研究古典和埃及学,并且开始了他在牛津的东方研究所的教学生涯,后又调往伯明翰担任高级讲师职务。从1970年至1977年,他又被任命为丹麦哥本哈根大学的埃及学主持人。当他返回英格兰后,接任了达赖姆的东方研究学校校长和埃及学教授职务。1989年在苏格兰退休。 J·R·哈里斯早年在牛津大学完成了他的博士学位,发表了《古代埃及矿物的词典编纂学研究》(柏林,科学院出版社,1961年)。他对A·鲁卡斯的《古代埃及的物质资料和工业》(伦敦,阿尔诺德,1962年)有重大价值的增订的第四版尽到了责任,那本书留下了作为40年间的标准的手册。这些出版物确立了他在古代埃及技术学和科学思想领域中的领先地位。他对古埃及艺术的研究也是负有盛名的。他的《埃及艺术》(伦敦,春季丛书,1966年)一书在文本和插图方面都有所革新。他的关于阿玛尔纳时期的历史和肖像学的有争论的,但有影响的研究,多半以论文的形式发表。在丹麦还发表了《阿玛尔纳艺术》(哥本哈根,1976年)。除了埃及学以外,贯穿他的毕生研究的另一个焦点是罗马帝国的宗教,并且是这个领域内的早期的成果。他和他的夫人还共同出版了《罗马不列颠的东方崇拜》(莱顿,1965年)。此后,他做了多年的主编,而所有他的主要研究兴趣在这部《埃及的遗产》中能够看到。他不仅主编了这部著作,而且参与写作了《技术与材料》与《医学》两章专题。 在《埃及的遗产》这部著作的前言中,编者哈里斯对“遗产”与埃及遗产的发展趋势作了说明。他指出:古埃及遗产发展的趋势分成3阶段:上古世界近3000年的遗产;古代后期直至18世纪,以及埃及被重新发现至现在。在这部著作中,关于埃及遗产有的章节仅写到古代为止,有的涉及欧洲中世纪,也有的到现代。关于埃及遗产的重大意义,作者从文学、艺术、宗教,特别是建筑等几个方面阐述了对欧洲不同时期的或多或少的影响。例如伊西斯崇拜对基督教的影响,以及罗马时代对埃及艺术品的仿制等。 《埃及的遗产》共分16章,大体上可以分成两类专题。一是有关埃及遗产的各个学术领域的专门论述,其中包括《历法与年代学》(第一章)、《数学与天文学》(第二章)、艺术创作的《规范的传统》(第三章)、《技术与材料》(第四章)、《医学》(第五章)、《秘术、神话和魔法》(第六章)、《象形文字的传统》(第七章)、《语言与文字》(第八章)、《文学》(第九章)、《古代埃及的法律观念》(第十一章)、《希腊纸草》(第十三章)。这些篇章一看就清楚,都是一些关于埃及人在不同的学科范围,或者说埃及文明的不同学术领域所做的贡献及其或大或小的影响。这些不同篇章的作者,都是各自学科的权威,论据确凿,论证深刻。当然有些内容没有一定的知识水平,那是难以领会的。例如,数学和天文学,特别是数学,埃及人的数理逻辑、计算公式等毕竟与我们的思维不同。而且作者很有分寸的说明:“埃及数学对后世文明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令人特别感兴趣的是埃及艺术创作的“规范的传统”。作者一开始就明确指出“从古埃及到文艺复兴的各种规范或比例系统是一种用于描绘人体艺术形象不同部位之间相互联系的总则”,这种艺术创作的规范首先是用“方格法”或“网格法”来表现,在这一方面作者作了重要论述。我们知道,埃及艺术人物的形象具有自己创作的特点,与其他国家人物形象绝然不同,一看即知是埃及的。正是由于这种规范的传统,其影响力一直延续至今,甚至在我国的一些城市酒店里的壁画上也能看到埃及艺术的踪影。 埃及人的语言和象形文字的传统也是独树一帜的。在世界文字发展史上,埃及的象形文字不仅是最古老的文字之一,而且也是贡献最大的。埃及的象形文字通过西奈文字演变成腓尼基文字。而当今世界的西方文字,甚至包括东方的部分文字也都由腓尼基文字发展而来。正是这样一种发展趋势,象形文字虽然在公元4世纪消逝了,但却一直成为人们研究的对象。不仅中世纪,甚至到了近现代,正是由于象形文字的译读和研究,才奠定了埃及学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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