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缴费一月被扣两次款

    提醒用户:查询“有效期”15天
    用银行卡缴纳天然气费,不料遭遇银行重复扣款。经消费者投诉,银行已就此向孟小姐道歉,并退还了多扣的费用。

    孟小姐拥有一张上海某银行卡,为了免去每月公用事业缴费的麻烦,孟小姐办理了公用事业费自动扣款业务。然而今年2月,孟小姐发现1月份的天然气费用被重复扣款,便与该银行联系,银行方承认扣款有误,并答应3月份退还,而孟小姐发现3月份银行不但未予退还,反而再次重复扣款,不得已消费者投诉至消保委,要求银行尽快退还多扣费用,并为此事赔礼道歉。经过消保委与银行的联系和沟通后,银行改正了错误。

    据浦东消保委介绍,目前接到消费者刷卡消费时被重复扣款的投诉较多。因此特意提醒使用银行卡代缴费或刷卡消费的消费者,要养成保管消费凭条的习惯(作为投诉证据),并定期到开户行查询卡上的余额,将交易凭条与消费记录比对,及时核对用卡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另外,消费者如需查账,应在收到交易凭条后的15天内通过客户服务中心进行查询,一旦超过时限,按惯例,发卡银行对收单行无调查和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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