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未成年人“音像制品分类认证体系”即将出炉

近日,由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和中国儿童中心联合成立的“中国未成年人优秀音像制品评审与推广组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称近期将面向未成年人音像制品市场正式推出评优和分类认证体系。据介绍,组委会将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段和心理发展特点开展节目分类认定工作,并在通过认证的产品上注明“健康标识”。 

分类认证·解读  音像制品将标“粗口”警示

  从四方面进行评审,通过者将加注“健康标识”

  据中国未成年人优秀音像制品评审与推广组委会执委会主任、北京电影学院电影研究所副研究员刘军介绍,未成年人音像制品认证评审标准总体上包括四大方面,分别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和教育性,比如思想性包括“政治立场正确性”、“反映现实生活的时代感和代表性”;而在观赏性的要求上,“时尚特性”作为重要评价要素写入标准。 

  评审的程序包括四个部分,首先由具有一定资格的家长初步筛选,然后由匿名评委投票决定,如有争议将交至评审委员会复审。通过统一认证的音像制品将加注“健康标识”向全国的未成年人推荐,并按照未成年人的特点进行合理分类。 

  刘军主任表示,认证体系的分类主要分为学前类、小学类和中学类,另外中学类将包括高中子类。记者了解到,在新的统一标识体系里,未成年人音像制品不仅带有统一的“健康标志”,而且还将针对产品不同内容加上相应的文字说明,比如脏话、暴力内容的情况,目的在于给予家长提出警示。业内人士分析,这一认证的面世将向音像制品行业建立统一的评审和标识体系迈出“历史性的一步”。 

分类认证·背景  少儿音像制品处境尴尬

  目前学校周边的音像制品店存在大量色情、暴力等成人化内容

  来自权威部门的调查数据显示,到2003年,我国年出版的音像制品品种数已达到28224种,出版数量为5.74亿张,发行总金额达27.55亿元人民币。在已有的音像制品中,涉及未成年人的音像制品尽管数量不少,但在题材、内容、艺术形式和整体质量上难以适应未成年人的需求。 

  就家长对音像制品的态度,记者在某小学校门口接送孩子的十来位家长间进行随机调查,多数家长表示担忧目前音像制品的质量,尤其是对一些涉及性和凶杀题材的音像产品混迹文化市场,不少家长建议有关部门应当加大管理力度。家住东城区的杨先生告诉记者,每次儿子买了VCD或DVD,他都会事先从头至尾看一片,事先“筛选”一次,“免得小孩学坏”。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中小学周边的音像制品店存在大量涉及色情、暴力等成人化的内容,但从国家现有管理法律法规来看,这种做法并不违法,因此,文化管理部门很难依法取缔。 

分类认证·前景  “健康标识”有望成行业标准

  目前还只是推荐性标准,是否参加采取自愿原则

  据组委会介绍,即将出炉的首个未成年人音像制品的“健康标识”现在还只是推荐性的标准。但组委会负责人同时表示,今后文化管理部门将对中小学校周边地区销售音像制品的类别进行规定。 

  “这种做法类似于电视节目限播时段的要求,”文化部文化市场司音像电影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期待通过这种认证标志,能刺激未成年人音像制品生产制作方的积极性,推广更多的好作品。 

  据悉,目前参加这一分类认证的文化产品不受限制,国内国外的作品都可以,采取自愿原则,“将来有可能成为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这位负责人透露。 

  对于“实行音像制品的分类认证后,是否会建立音像影视行业分级”的问题,组委会有关负责人没有正面回答,而是表示,由于我国现阶段许多配套设施尚未建立,电影实行分级制不太现实,但电视和音像制品的可操作性更强,更现实。据了解,目前我国电视已实行限播时段制,部分节目如涉案剧退出了黄金时段。今后音像制品企业如果把未经认证的音像产品卖到市场,将会受到一定的约束。记者罗德宏 

美国电影实行五级制  在美国,电影实行G、PG、PG-13、R和NC-17五级制。G级——老少皆宜,如《音乐之声》;PG级——孩子由家长陪同,如《廊桥遗梦》;PG-13级——13岁以上由父母陪同,13岁以下不许观看;R级——17岁以下由家长或监护人指导;NC-17级——17岁以下一律不许观看,如《人民面对拉里.弗林特》、《脱衣舞娘》等。 

  近几年国内影院上映的一些美国片多数在二三级之列,如《真实的谎言》、《拯救大兵瑞恩》等。美国影视法要求,电影院、音像制品店都需要按照这一标准,不得向不符合标准的青少年出售电影票或者音像制品,否则就是犯法。统计数字显示,PG至R的影片占了电影总票房的60%至70%,因为他们受众面广,所以制片商也喜欢投资这几个级别的电影,而两个终端级别的电影却不讨片商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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