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说明专家”王云五解除了几个争论之结。第一个“结”是“得听取政府施政报告”(原文)与“应听取政府施政报告”(修正意见)的“得”、“应”之争。王氏解得极妙:“当年决定原文时,大家觉得'得'者表示有权,'应'者表示有责,因此才用'得'而不用'应'。”结果,大会表决通过用“得”。 这样的讨论,看似十分认真,其实是小题大作,于事无补。 在讨论《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应存应废问题时,以陈其业、莫德惠等87人所提临时动议交大会表决,轻易通过,《临时条款》继续有效。实际上,延长《临时条款》的舆论,国民党已经制造好长一段时间,王云五则以无党派身份赶凑热闹。早在1953年11月,即距“国大”一届二次大会开幕前4个月,王云五便撰专题文章,发表在《世界真理》月刊上,对此进行鼓吹,认为继续有效“当然也是不成其为问题的”。既然是“不成问题的问题”,《临时条款》当然在“国大”二次会上顺利通过。 弹劾李宗仁与选举“总统”、“副总统”是两个有连带关系的问题。国民党南京政府时期,李宗仁在一届一次“国大”上被选为副总统,1949年1月蒋介石宣布下野,给李宗仁以“代总统”的名义。1949年11月20日,李宗仁飞抵香港,住入养和医院,12月8日飞赴美国定居,拒绝到台湾。李宗仁的副总统、“代总统”名义不去除,台湾方面便不能名正言顺地产生“总统”、“副总统”。这是一届二次“国大”必须解决的问题。王云五于1953年12月写就《行将召集之国民大会的任务》,交《民力》杂志发表,把话说到了点子上:李宗仁不能连选连任已是势所必然,但“按法律程序”,总得提交“国大”讨论一下。关于“总统”选举问题,王云五于1954年2月17日发表《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中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为蒋介石当选“总统”制造舆论:“就事实而言,此次选举总统,今总统蒋先生为惟一的理想候选人毫无疑义;至于他党有无候选人提出,迄今尚无所闻,想来多半是不会提出的。”王云五发表这类文字,是否“奉旨”行事,无从稽考,但事实上起了舆论定调的作用,则是毫无疑问的。3月10日,王云五主持讨论李宗仁罢免案,没料到发言颇为热烈,还出现了不同观点,经表决通过罢免案。据第二天台湾报纸报道,罢免案通过后仍有余波,但被王云五以强硬态度平息,国民党党报予以盛赞说:“王云五主持大会斩钉截铁,不拖泥带水,节省了不少时间。下午何成浚主席主持大会,则采用无为而治办法,也皆大欢喜。一刚一柔,后先辉映。” 对于在“国大”会议期间发挥的“积极”作用,王云五很为得意,他追述道: 因此次大会所处理和讨论的三个主题--选举、罢免与临时条款,我在大会召集或讨论以前,皆曾提出主张;而大会处理之结果,均与我的主张若合符节。……至于大会期内,我个人为大会的效力,似乎也较一般代表,甚至主席团中许多主席效劳者略多,例如大会共开十一次,每次分上下午,共二十二节次,再加上选举、预备会各四次,开幕式、闭幕式各一次,共计三十二节次,以主席团轮流担任主席计,平均约两人有半仅得主席一节次,我独以主席三节次,计超出平均数约八倍。 倘论“先见之明”,王云五是不值得骄傲的。罢免李宗仁,选出“蒋总统”,延长《临时条款》,在国民党加强一党专政、最高决策者非蒋莫属的政治背景下,这样的结果是人人都能预测到的。不同寻常的是,王云五主持大会达3次之多,超出主席团成员主持会议平均数的8倍,可见国民党当局对他很有好感,很想利用他。二次“国大”闭幕后不久,王云五即出任“考试院”副院长,也就不足为怪了。说实在的,王云五作为无党派人士,对“国大”起不了决定性作用,充其量只是一个敲边鼓、吹喇叭的角色。但是,透过他在“国大”的表现,我们可以从另一个侧面透视台湾“国大”的五花八门及其实质。对于王云五个人经历而言,在台湾“国大”屡有表现,也是不可或缺的内容。 一届三次“国大”于1960年2月19日在台北开幕。这次会议开得乱糟糟的。会议尚在筹备阶段,贿选主席团成员的丑闻便不断被披露。王云五在2月10日的日记中写道:“闻竞选主席团者,每人花费多至五、六万元,每票付代价五千元,天下真无奇不有。余向采三不主义,一不求职,二不应考,三不竞选。”王云五的“三不主义”,有自鸣清高的一面,但在旁人看来,又像是在说风凉话,他那时任“行政院”副院长,又是政界无党派人士中的元老,入选主席团是水到渠成的事,自然不必竞选或贿选。会议的第二轮风波发生在推定第一审查会召集人,各派代表相执不下,从口诛笔伐发展到全武行的打斗,王云五记述道,“争执至为热烈,居然在会议中发生代表打架事件”,舆论为之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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