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吴思远更加直接的是文隽,他直接点出,“以前我老是说剩下拍戏的都是那些发行的,因为他们本身是个生产线,这些公司其实背后都有一个录像发行的,没法买片就自己去拍,像林小明的寰宇公司,本来是发行的公司,后来为什么拍那么多片?反正自己有个生产线,一天不生产也是赔钱,索性从发行变成制作的身份”。
B“《江湖》放弃了内地市场,可能损失1000多万”
面对这样的指责,林小明似乎也是一肚子苦水,他跟记者举例说,一部票房在2000万元的电影,2002年之前分到片方手上的钱可能有三四百万。但是现在要做到2000万的话,“广告费就要几百万,就刚好打平;如果达不到2000万的票房,电影就亏本了”。好像《龙凤斗》,在内地是1000万左右的票房,减掉150个拷贝,大概就是150万元了,简单的广告费就是250万元,按票房分下来是300万元左右,回到片商手上最多是100万了。“你要达到2000万元票房的话,肯定要花掉二三百万元的广告费,就是回来了也没有用,发行费用太大,票房收入完全不成正比。”
“《江湖》就是放弃了内地的音像市场,可能损失了1000多万元,应该说是不到一半、接近一半的价格。”林炳坤说明了音像制品为什么成为了比电影票房还重要的东西,“让电影和音像制品同步肯定是被逼的。我们很矛盾,如果不出,音像的收入就没有了,这块的收入很可观,好的可以卖到六七百万元,票房毕竟只是一部分”。
很多香港电影人意识到音像制品的价值是张艺谋《英雄》的1780万元天价拍卖,很多电影人第一次知道,原来音像制品可以是他们保本并且迅速赚钱的好方法。2003年香港娱乐业虽然遭到SARS重创,但实际上那只是电影院生意不好而已,观众乐意买影碟回家去看,又恰好遇到张国荣和梅艳芳去世,很多纪念他们的DVD让影碟市场红了一阵。对此林小明的头脑还是颇为清楚:“2003年下半年,好像每个拍电影的人都赚了很多,有很多电影可以拍,2004年这些片子开始播了,但那时候很多电影没有想清楚,就想国内市场和录像已经卖很多钱了”,经过一轮美好假象之后,从今年初开始,整个电影市场开始滑坡,“这个滑坡的原因,应该是因为2003年拍出来很多不好看的电影,还有就是电影也难拍,演员拍来拍去就这几个,过年之后,国内录像市场突然间滑下来。”
对此文隽是这样分析的:“‘英雄年’之后,好像音像市场很火,《英雄》是1300多万,此后半年,香港有些片的音像版权像《老鼠爱上猫》都是500万到700万元,2003年上半年所有音像出版社,用高价钱买的这些电影的版权投到市场之后全赔了。全赔了之后他们就没有钱再去付高价版权费了,然后就是盗版越来越严重,又有《北京宣言》说15天之后才能出品音像制品,音像出版商就说15天行啊,我们就在后面减个零,原本500万元就给你50万元,原来一些香港片还有几百万的音像版权费要收回,现在又没有了。”压缩DVD的出现让音像市场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打击,但是也可以看出此时制片方对音像制品的依赖。
C 我们永远都知道录像带是白粉
“录像带的人对电影的要求是站在录像带的要求,我们永远都知道录像带是白粉。”陈可辛对音像制品“主导”电影的现状表示了强烈的愤慨,“没有了录像带我们就根本不能生存,录像带是现在我们惟一肯定有收入的地方。电影院有人看没人看我们不知道,但录像带肯定是一大收入,我们不拿不行,不拿不能拍戏,但拿了其实死得更快,因为录像带本身就是杀死电影的一个东西,问题是我们又需要它的钱,所以说那根本就没有办法解决的一个困局。”
在林小明的记忆中,2004年只有一部电影是拒绝了同步发行音像制品的,那就是《十面埋伏》。“比如说《十面埋伏》上画的时候,曾经我听人说给他的录像版权费的价钱是超过1000万的,但他两个月之后才发行录像带,卖出去就只有几百万,起码跌了一半。我也在思考到底需不需要这么做呢?《十面埋伏》是特定时间就放它那一部电影,才能收1亿5千万元人民币,如果不敢保证全中国所有影院都放我的电影,我敢不敢过2个月才去发行录像带呢?”文隽也肯定了他的这种说法:“香港本土市场已经萎缩到根本没法做,现在就算是杜棋峰,票房收入也都在300万到七八百万元之间。”
3 急冻的地域效应 北京—香港,时差七小时 “把一个戏硬邦邦地剪到适合内地为止,合拍片就成了不伦不类的电影。”——陈可辛
“我们知道什么能放,什么不能放,不能说有正面意义,但至少都是白开水”
录像带市场成为了香港兵家必争之地,另外一个问题又凸现出来,是什么导致香港电影人将录像带市场放到了比票房更重要的位置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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