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典如何贯彻语文规范呢?词典应具科学性、典范性和实用性的特点。《现代汉语规范词典》说它的特色“首先在于突出规范”,“坚决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门的规范标准。还有人宣传说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规范标准。这也只能是宣传而已,要真正做到这一点谈何容易,它自己也根本做不到。这因为一则现有的语文规范一般限于字音字形方面的规定,其范围和对象远不能涵盖辞书要解决的所有问题;再则现有的规范本身还存在一些问题,难以不折不扣地贯彻。就拿一些汉字规范标准来说,如《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制定于1955年,距今差不多五十年了。那个时候国家的情况与今天相比,可以说不可同日而语了。那时全国的文化水平和对汉字改革的认识与今天已不相同,那时对异体字的研究也做得不够,所以整理工作难免存在问题,尽管后来制定或者发布的有关规范标准对它进行一次次修正,但与语言文字运用的实践相比,存在问题仍然很多。词典处理起来自然就会遇到不少困难。如《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取消“荫”的阴平读音未必妥当,这个字的这个读音在现在的地名、人名中用得相当多。审音表把荨(麻)的qián音和荨(麻疹)的xún音分别定为“文”和“语”也不很恰当,荨麻是我国西南四川、贵州一带种植的一种经济作物,当地就叫qián麻,人们都是这么说,怎么竟成“文”读了呢?表中对一些字定的“统”读也值得考虑。规范的基础是人民大众的语言文字运用实践中的约定俗成,而这种约定俗成也是不断发展的,所以规范应是反映这种发展,也应是动态的、发展的。不要说半个世纪前的规范文件,就是十几年前的规范也有过时的、不符合实践的地方;而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自然也是检验人为规范的标准,人为的规范必须与时俱进进行及时的必要的修正,才能符合实际,引导实践。我们的词典编写者,编写词典必须有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词典不可能什么地方都是在贯彻规范文件,那样词典就不是词典,而变成了解释某种规范的出版物了。实际上,语言词汇方面很多地方并没有明文的规范标准,我们应以词典自己的特有形式反映语言运用的实际,应该有自身吸收学术界研究成果的空间。对词典的评价、宣传方面同样要求真务实。那种伪劣词典的虚假宣传,什么几个“第一”,五个“最”之类的不实之词,媒体方面耸人听闻的浮夸、炒作之语千万要避免。发扬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也是与辞书编写者的献身精神相称的。我们在此也要呼吁有关部门,在制定和修正语言文字法规方面,在评定出版物的语言文字的使用方面,都要以求真务实精神,以促进我国语言文字的健康发展为原则,给词典及其它出版物在创作和学术研究方面的活动空间,这样才能促进它们自身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