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机”仅仅是乘客的错吗 我最早看到的“占机”新闻是2004年7月11日。南方航空公司的一架从武汉飞往上海的航班,因公司运力调配不及,引发乘客与航空公司的矛盾,20多名被延时的乘客为求说法,占机近两个小时,直接延误了下一个航班的起飞时间。
南航占机乘客告诉前去采访的记者: “我们都是上海的乘客,航空公司是外地的,如果延误赔偿当时不解决,到时候我们找谁去啊,总不成还一次一次打长途。在航空公司没有建立相应的、健全的理赔机制下,我们只有通过占机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换位思考一下,好好的出行计划,因为飞机延误而全盘泡汤,航空公司的善后又不尽如人意,怎能不叫人生气?”
在那次事件中,这些乘客登机前被告知“由于天气原因,航班将延误”。但当飞机抵达上海时,乘客们才从其他乘客处得知原航班并非因为天气原因延误,而是由于调度失误。22名乘客顿时觉得他们被欺骗了,决定占机等待南航方面的回应。占机两小时后,一份从武汉方面传来的致歉信被送到占机乘客手中,信中承认“南航负有不可推卸的工作失误,并向旅客们致以真诚的歉意”,占机乘客才走下飞机。
这只是最近发生的300多起“占机”事故中的一个小小个案,但却非常具有典型意义。乘客最初并未“漫天要价”,而是获悉受骗后才群情激愤起来,他们的做法固然欠缺理性不值得提倡,可是达到的客观效果却是一“占机”,立刻得到了道歉。试想,如果航空公司能够做到及时准确地公开航班信息,承认错误,支付应有的补偿,未必不能取得乘客的谅解。我想不会有乘客是为了“占机”来坐飞机的,他们选择航空器的原因就是为了快捷,在误点后如果能得到及时的解释和补偿,谁还愿意继续赖在飞机上不走?
这样的事件多发生几次,等于在传递这样一个信息给所有坐飞机的人: 如果你不会“占机”闹事,就得不到任何补偿和道歉,只能干受气; 而如果你学会了“占机”则必定会得到圆满的结果。于是“占机”就成了一个成本很低但效果很好的操作,反之不“占机”则是近乎“放弃权利”的同义词。
所以我认为,要解决“占机”,归根结底要靠航空公司制订非常详细的延误补偿规则并公之于众,坚持信息透明,出现问题立刻向乘客公示并求得谅解,明确“占不占机一样赔,该赔多少就多少”的规则。在此种规则下,相信不会有人继续去选择成本颇高而收益没有的“占机”行为。
“漫天要价”是不合理的吗 在解决“占机”问题的办法中,最理性的行为是运用“三公”原则进行道歉赔偿,可偏偏几乎所有的航空公司都不愿意选择这个办法,情愿藏着掖着任由事态发展。此乃何因?
著名经济学家周其仁教授评论此事时说,提高航班准点率应该是航空公司自己意识到才有效。国外航空公司把提高航班准点率、制订一整套细致的航班延误补偿办法看作自身生存的必要条件。
我以为,这句话可谓正中“靶心”。国内的航空公司属于典型的“以市场经济之名行计划经济之实”的企业。
在国外航空公司看来,提高航班准点率、制订一整套细致的航班延误补偿办法是航空公司生存的必要条件,是航空公司自己的事,既不需要主管部门要求,也不需要谁来监督。如果一家航空公司长期不准点,补偿措施不到位,含金量最高的商务旅客都会跑光。而且在国外,同样的航线,航班准点率最高、航线网络最密集的航空公司票价总是最高的,外航不愿对外公布补偿标准是怕竞争者效仿,如果两家航空公司航班在准点率、航线网络不相上下时,补偿方式就是争取客户的“秘密武器”。
而在国内航空公司看来,市场是半垄断的(竞争只在内部进行,不会和国际航空巨头们碰面),每年的经营业绩主要是给上级领导和有关人士看的,面子重于质量。在这种思维模式下,靠增加航班减少开支是最能形成账面盈利的,尽管这样做的同时增加了航班延误的概率。至于赔偿问题,能拖的就拖、能赖的就赖,反正损失了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品牌口碑不会一下子反映在账面上。
在这种背景下,要解决航班延误的问题,仅仅靠自上而下的《意见》显然是无用的。我倒认为从某种角度而言,被延误的乘客“漫天要价”倒是一个好办法,大家用实际行动告诉航空公司: 你不公布明确标准我们就自行开出一个高到你无法接受的价格。两害相权取其轻,航空公司在这种压力下倒有可能拿出实际行动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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