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多万元稿酬等待著作权人认领

近日,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有关负责人联系本报记者,透露该公司现有无人认领稿酬的作品达40多万篇,稿酬总额高达1000多万元。现在,部分信息已经公布在中国版权信息网上,等待作品的主人来注册认领。

    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及其前身中国著作权使用报酬收转中心是国内惟一的一家法定稿酬收转机构,它根据与报刊社、网站签订的稿酬委托转付合同,从出版社收取稿酬;根据与作者签订的委托合同,将报刊社、网站交来的稿酬主动转给作者,同时与拒不支付稿酬的报刊社、网站等作品使用单位进行交涉,索取作者应该得到的稿酬,甚至代理提起诉讼,以最大限度地维护作者的著作权。

    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有关人士希望通过本报呼吁著作权人提高维权意识。在文章发表后,他们可以在该公司注册备案,借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这一平台结成维权阵线,促使报刊、网站等作品使用者支付稿酬,维护自己的著作权。目前该公司无人认领的稿酬正是有关作者因著作权观念淡漠而给自己带来的损失。 

    据该人士称,目前,在全国近万家报刊中,转载摘编已发表文章的报刊,主动交稿酬的还不足十分之一;能够严格按国家规定标准(50元/千字)付酬的更是少之又少,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一直在呼吁媒体尤其是一些大报,提高版权意识,在这方面做出表率。

    该负责人还介绍说,该公司将在9月2日至6日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期间,在北京展览馆2号馆2064A和2065A展台,举办“著作权使用报酬现场查询”活动。作者有作品发表或被转载,完全可以通过事先授权,主动将自己发表、出版作品情况提前在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注册,由该公司代收取皑刊、网络转载支付的稿酬。 

    此外,据介绍,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还正在建设著作权使用报酬收转信息系统,将逐步开通网络、手机短信等方式的作者注册和查询工作,主动寻找著作权人,并且计划近期到新华社、中国社科院、有关科研院所等作者相对集中的单位,送稿酬上门;同时方便著作权人随时随地利用报酬分配数据库,查询自己的作品被使用的情况和稿酬支付情况。 

链接:国内稿酬收转机构的演变    1993年,国家版权局依法批准中国著作权使用报酬收转中心为惟一的法定许可报酬收转机构,负责全国报刊转载作品时作者或作者地址不明的稿酬收取和转付工作。该机构1998年并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十几年来,已为著作权人收取稿酬2000多万元。

    2001年著作权法修订之后,为了适应新法的要求,经国家版权局同意,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决定将原由中国著作权使用报酬收转中心(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下属的非法人单位)承担的著作权使用报酬收转工作转交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管理的法人单位)负责,同时改变原被动转付的方式,通过与使用者及作者双方签约的方式以及作品被转载的情况,将报刊社、网站交来的稿酬主动转给作者,同时依据作者的委托合同,与拒不支付稿酬的报刊社、网站进行交涉,索取作者应该得到的稿酬,以最大限度地维护作者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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