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甸之东》:好个现实主义老腕儿

美国的斯坦贝克是一个在中国早些年很伟大,这些年显得没那么伟大的作家。早些年很伟大,是因为这人是一战士,经常揭批一下美国资本主义社会,且采用的是现实主义手法,比如说赫赫有名的《愤怒的葡萄》什么的;这些年没那么伟大了,大概是因为这老汉还没那么颓废,也就没那么现代或后现代——还可能是因为没像菲茨杰拉德那样在村上春树这种货色的小说中被频繁引用,在某些小青年那里,西方文学的知识基本来自于村上那种货色。 
    按照这种逻辑来说,斯坦贝克在中国的境遇倒有点儿像柳青或者周立波了,但对于斯坦贝克的一部在中国重新发行的小说《伊甸之东》,我们或许应该尝试用另一种眼光去看待它。这种眼光就是:史诗和悲剧。这两个词儿大家都很熟,熟得都快什么疲劳了。大凡说起某腕儿之伟大,紧接着一句话就是:他的某作品是一部史诗;或:他的某作品是一部悲剧。如果没有史诗和悲剧,那么不好意思,您还不够伟大。我们倒不是想较真儿,非得找出一个没史诗没悲剧也愣伟大的腕儿来,我们只是想在美国的现代作家里辨析一下“史诗”和“悲剧”的不同。 
    史诗这词儿,顾名思义,应该指涉及时间比较长,地域比较广的作品,比如荷马的那几部。悲剧这词儿,经过研究,可以知道,它的时间地点人物是受到限制的,这是因为从古希腊戏剧里传下来的三一律。所以称为史诗的作品,多是描绘起码两三代人的沧海桑田,而悲剧则是在讲述很短一段时间里的恩怨情仇。 
    而给我们的感觉却是,在进入20世纪,尤其是二战之后的美国文学中,似乎出现了大量的悲剧,而史诗性的作品却鲜有问世。 
    对于这种现象,解释很多,我们大可援引现代主义,上溯普鲁斯特乔伊斯,但我还是比较容易接受一种说法,就是生活环境的改变。 
    20世纪是美国的现代化城市像发面馒头一样纷纷膨胀的时期,一个在城里生活久了的人,眼里很自然只剩下巴掌大的一块城市,而对于个人来说,这巴掌大的一块城市具体是什么呢?只是一个公寓、一间公司、几个餐厅或酒吧的玻璃方杯而已。这倒不是说生活在此的作家就不伟大了,而是说,他的眼界会发生改变,会忘掉美国那巨大的国土和不算太长的历史,而只关心“生活状态”之类的问题,或者反省一下中产阶级价值观什么的。如此产生的作品,在时间和空间上大多狭窄,所以多是悲剧,不是史诗。 
    但斯坦贝克的《伊甸之东》却表现得有些奇异,它是一部悲剧时代诞生的史诗。这部50余万字的长篇小说讲述了两个家族从南北战争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期间半个世纪的历史,贯穿三代人的命运。斯坦贝克在他一贯擅长的现实主义写法中加入了象征性的结构:书中的特拉斯克家族的第一代依靠伪造军功起家;第二代又出了个邪恶女子卡西,她对重伤时拯救自己的丈夫亚当恩将仇报,离家弃子去经营妓院当妈咪,上演了一幕农夫与蛇的戏剧;家族的第三代又出现了兄弟相互陷害导致弟弟死亡的命运,这暗合了《圣经》中该隐与亚伯兄弟相残的典故,而害人的哥哥该隐被流放到伊甸之东,小说的题目便来源于此。相形对照,比较光明的一面集中在汉密尔顿家族的一方,原型是斯坦贝克自己的外公,他正直勇敢,敢作敢当,在他的影响下,后代前途光明。 
    一部书中纵横几十年,转战数千里,这在美国的现代小说中确实是比较罕见的,即使是福克纳,也只是将注意力集中在南部老家那邮票般大小的地方;也许具有类似眼界的只有海明威等少数几个人。当一些作家蜗居在城里,向宗教仪式一样“研究人物的心灵”时,另一些作家却在关心美国广大国土上充满沧桑的命运历程。 
    在城市生活成为典范时却在关心更加辽阔的空间,在只出产悲剧的时代却写出了一部史诗,由于早在1968年去世,斯坦贝克一以贯之的创作倾向在美国似乎已经成为了过去,但对于当下的中国,却有着历史重现一般的启示作用。对于这个长相有些像个坏蛋(很像奥利弗·斯通名片《不准掉头》中的那个禽兽老头儿)的老作家,我只能赞道:好个现实主义老腕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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