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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其目标在三大方面:一是解释中国法治实践,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体系、法治经验进行学理化阐释与系统化总结。二是指导法治实践发展,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理论支撑与智力保障。三是推动全球法治文明进步,提炼具有普遍意义的中国法治理念与制度方案,促进全球法治治理体系变革。
在实现上述三大目标、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时,中华法律文明以其宏大的体系、丰富的成果、厚重的知识和极高的智慧,为其提供充足的养料,并为中国拥有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法学知识体系提供知识基础。
当然,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不能仅局限于中国的历史、中国的文化、中国的文明,我们的视野应该是全人类的。文明本来就是一个普适的概念,法学知识体系也应该是一个“海纳百川”的样态。即使是中华法律文明,在其4000多年发展进程中,也是以汉族的法律为主,兼收并蓄华夏大地上所有民族的法律文明成果,才得以发展到今天这一博大精深的样态。因此,构建以中华法律文明为历史底色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不仅需要对当下中国的法律实践问题作出学术提炼和学理阐释,而且需要镜鉴世界各地区、各国家和各民族法律文明成果,才能“有容乃大”,为人类法律文明的进步作出中华民族的独特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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