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书店出版社最新出版的《人命如何定价?美国社会衡量生命价值的迷思与不公》,探究不同领域中人命定价的案例,讨论生命价格所反映的社会公平的问题。下文转自媒体人俞冰夏所作书评,刊登于“第一财经”,原题为《一条人命值多少钱?美国司法赔偿有钱人和年轻人价格更高》,深入讨论人命如何定价这一问题。
 《人命如何定价?美国社会衡量生命价值的迷思与不公》 [美]霍华德·史蒂文·弗里德曼 著 方宇 译 上海书店出版社
美国学者霍华德·斯蒂芬·弗里德曼(Howard Steven Friedman)的新书《人命如何定价?美国社会衡量生命价值的迷思与不公》(Ultimate Price:The Value We Place on Life),看似讨论的是大数据时代统计学视角下的生命价值问题,然而可能在作者本人的无意识作用下,《人命如何定价?》中真正重要的内容,却是对当代技术官僚主义之数据崇拜症的反省与批评。弗里德曼的研究领域是数据分析与生物统计。加入学界之前,弗里德曼曾在银行担任分析师,后来成立了自己的数据分析公司,又转到联合国的数据分析部门工作。可以说,他本人至少曾经是位不折不扣的技术官僚。你以为弗里德曼会用复杂的数学模型或数据分析方法,来解释“某条命该值多少钱”这么个粗看非常技术性的问题,毕竟有权回答这一问题的通常是法院、保险公司、政府部门等大型机构。但《人命如何定价?》这本书在这一问题上的看法却出乎意料的简单——弗里德曼认为,每条命都该值一样的价钱,任何除此以外的计量方式都存在无法避免的谬误。
一个数据统计专家得出这样的结论,我们不得不复盘弗里德曼的推理过程。《人命如何定价?》从“9·11”事件后,政府对受害者的赔偿方案计算方式开始立论。当年的美国政府为了保证航空公司免因大量诉讼而破产,决定拨出几十亿美元,用来作为受害者的赔偿金。一位名叫肯尼斯·芬博格(Kenneth Feinberg)的检察官由美国国家首席检察官指派,成了那个给“9·11”事件中丧生的每条命定价的人。芬博格于是设计出了如下的方案:每条命的非经济价值被定在25万美元,每多一个活着的直系家属(包括合法夫妻和未成年孩子)另加10万美元。在此之上,每个人的经济价值则由他们的年收入、未来收入增幅预计、年龄、社保税收情况等组成复杂的计算方法。为了避免高收入人群获得天价政府赔偿金,芬博格把计算年收入的上限定在23.1万美元。这个数字,像芬博格的算法一样,听起来好像很有道理,实际上又没什么真的道理。最终的结果是死者家庭虽然得到了平均200万美元的赔偿,但最高额度的赔偿与最低额度的赔偿之间的差距非常之大——有些人的命要比另一些人值钱30倍。
芬博格本人多年之后对自己的算法也持否定态度,但他的算法是美国司法系统在判决民事赔偿与刑事赔偿当中经常运用的方法。除了显而易见的有钱人命比穷人贵之类问题以外,此类以收入为根本的算法同时歧视年轻人、老年人和为家庭牺牲事业的女性。儿童因为没有经济收入,没有可计算的经济价值,于是芬博格给所有18岁以下未成年人定下了同一个赔偿价码——80.3万美元。毫无疑问这一数字是某种精确计算的结果,不管哪种计算方法逻辑上都不可能成立。在芬博格的计算中,未成年人的命只有成年人价值的一半不到,而退休年龄以上的老年人由于未来预期收入为零,普遍定价也要更低。家庭妇女因为没有独立收入,在算法中只能用当年保姆的收入市场价来代替计算。不管怎么算,芬博格本人多年后也同意,都不公平、不公正,更不合理。更值得思考的是,这些赔偿金并非授予死者,而是死者还在世的家属,对那些没有直系亲属或没有合法配偶的人来说,他们的命字面意义上一文不值。
“统计生命价值”(Value of a Statistics Life)是个经济学概念,常被技术官僚用于“成本效率分析”当中。除了法律系统用算法计算“生命价值”以决定赔偿金以外,环保部门、质监部门、药厂、医院、流行病管理部门等,也要进行这样的分析。弗里德曼在书中列举了一些分析方法,例如通过“调查”得来的“生命价值”,这在各类研发当中很常见。比如问卷调查得出的结论,是每个人愿意花100块钱打疫苗以预防万分之一得某种病的几率,那么医疗机构会认为花100万来研发此药可以保本。弗里德曼对这类计算“生命价值”的方法持怀疑态度,认为首先问卷上的问题大多会因为问卷回答者的认知谬误而答非所问,愿意花100块钱预防此病和认为自己有可能得病是两码事,填愿意花100块的人大部分根本不会想到去打这个疫苗。常年进行统计分析的弗里德曼还特别指出,大部分问普通人“你认为自己的命值多少钱”的问卷会得到诸如“不知道”“不可计量”“生命无价”之类不在选项中的答案,因为不符合问卷规定,会被调查者扔掉,以至于此类调查得出的生命价值往往远低于人们真实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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