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审判——国民政府处置日本战犯实录》书摘

  2021年12月13日是第8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1937年的今天,侵华日军攻占南京,30多万中国军民惨遭杀戮。山河破碎,生灵涂炭。每一位遇难者都是国家之伤、民族之痛。今天,当我们回顾那一段历史,不能忘记中华民族所遭受的苦难和屈辱,以及对那场战争彻底的清算和深刻的反思。勿忘历史,捍卫和平,吾辈自强!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中国人民历经艰苦卓绝的战斗,终于在1945年赢得了抗日战争的胜利。

  1941年底,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各国政府都决定,在战争结束之后,一定要对德国法西斯在欧洲犯下的罪行进行清算,并依法审判有关战争罪犯。于是在英国伦敦成立了联合国战争罪行调查委员会。1942年1月13日,英国主持召开了第一次伦敦会议,中国驻荷兰公使金问泗应邀列席会议,并发表宣言,声明应以同一原则惩治日本侵华行为——中国政府对日本战争罪行和罪犯审判的酝酿和筹备正始于此。

  1946年1月,中美英在莫斯科开了三国外长会议,决定由美国主持在日本设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日本的甲级战犯,这就是东京审判。对东京审判,我们过去以为就是在东京,实际上东京只审判甲级战犯,在亚洲各国又设立了53个军事法庭,其中中国就有10个,审判其余的战犯,这些合起来叫远东国际审判。

  从1945年8月到1947年5月,中国各地共逮捕日本战犯2259人。在北平、沈阳、南京、广州、济南、汉口、太原、上海、徐州、台北10个城市设立了专门审判战犯的军事法庭。从1945年12月至1949年1月共计审判日本战犯863人,其中判处死刑139人,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加起来350多人,还有360人因证据不足不起诉。

  抗日战争后的对日审判是中华民族抗日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中国第一次独立进行的国际审判,也是中国司法人员运用国际法与中国国内法结合进行的空前规模的战争审判。这是一件宣示主权、伸张正义的重大事件。在没有先例、没有经验的背景下,独立进行如此大规模的国际审判,对中国的司法工作者也是一次严峻的考验。国民政府的外交、法律、军事人员,在十分困难的条件下,尽力完成了这场规模浩大的审判。

  自1931年“九一八”事变日本开始侵略中国,到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中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受害时间最长,伤亡损失最大的国家。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日本侵华罪行,并没有得到全面深入的清算和研究。



  在东京审判的法庭上,由于美国的主导,侵华罪行没有作为日本首要的、最重大的罪行予以深刻揭露。在中国受审的日本战犯,由于取证和时间关系,国内政治和战争原因等,揭露出来的战争罪行也是有限的。还有许多罪行,例如对共产党抗日根据地的扫荡,在东北地区扫荡抗日联军、镇压抗日人士的罪行,都没有列入审判内容。

  因为当年的不深入和不全面,所以日本右翼会否认对中国人民犯下的战争罪行,甚至称南京大屠杀为“虚构”,这引起了中国人民的强烈愤慨,也使中国学者深刻反思。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是中日关系的原则。我们不会忘记日本军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和犯下的罪行,而牢记历史的目的是为了不让它重演。中国审判作为东京审判的一部分,惩罚了日本战犯,确认了战后亚洲和国际和平的新秩序,至今仍然是维护亚洲和世界和平的基石。

  【* 上文选摘自《大审判——国民政府处置日本战犯实录》】



《大审判——国民政府处置日本战犯实录》
刘统 著
定价:298元
上海人民出版社丨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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