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似乎意味着,索菲不同于常人,而是天生具有某种魔力的人,后来的故事发展也表明,她确实具有某种不同于常人的能力。
索菲的这种魔力,或者说她心灵中这一黑暗或邪恶之源,自然会产生(或表现)出某种的变态心理。由于具有这魔力十足的“黑暗”,她对那些温顺、漂亮、“可吃的小男孩们”垂涎欲滴: “望着这些无限可爱的目标中的一个,她在内心自言自语起来:真可爱,我的小乖乖!我真想吃掉你们。”既然普通意义上的性对于她“简直不比用你的舌头触弄你的面颊里边的感觉更好”,要获得充分的性满足,便只有杀死或“吃掉”异性了。
当然,索菲以内心那黑暗的“东西”为动力的邪恶远远不止这种心理分析意义上的“吃”小孩。她伙同一群流氓无赖组成了一个恐怖集团,成为左右这伙歹徒、为他们出谋划策的“头”。按照她的主意,他们将绑架“绿野镇”一所小学的儿童为人质,以索取赎金,因为这样干比抢劫巴基斯坦人的小店铺所能得到的钱要多得多。不过,除了索取赎金外,索菲还要满足自己的另外一种欲望。歹徒们安放的炸弹爆炸,使学校失火,索菲徘徊于运河附近准备接应。在神志恍惚中,索菲以为小男孩已被弄进河中的橡皮艇里,并已捆绑好,于是酝酿情绪,直至来了性高潮。在这种性幻想中,她脱掉他的裤子,像屠夫一样冷静地用刀慢慢地刺激他的生殖器,从缓慢地折磨他至死的过程中,从他被杀的痛苦反应中获得一种的快乐和满足感。只是由于马蒂适时的干预,歹徒们绑架儿童的企图才归于破产。在一片喧嚣声中,索菲终于回过神来。虽然在字面意义上她并没有“吃”掉那小男孩,但是她内心施虐狂的恶已经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因为,她以这种特殊方式“吃”小男孩的幻觉,与完全可能成为事实的现实之间只有一毫之差。
二
如果说索菲内心的黑暗与她外形上那一头黑色头发是对应的,那么她那长着一头金白色头发的孪生妹妹托妮是否便是她的对立面,象征着心灵的光明呢?戈尔丁在小说第二部分“索菲”一开始便说,索菲与托妮之间的不同,尤如黑夜与白昼。但紧接着他又说:“黑夜与白昼它们是一回事,”托妮虽然没有索菲小时侯打死、恐吓小水鸟一类的施虐行为,但她时时刻刻在进行算计,而且工于算计。在古德查尔德的书店里,这位“可爱的”小姑娘不露声色地出卖了善良的老头佩迪哥里。这与索菲怀着对温妮的满腔妒火,把后脑勺释放黑暗的那一部分瞄准父亲那熟睡中的情妇,使其做恶梦的做法显然是不同的。托妮虽然对这一类鬼把戏不感兴趣,但她尽可能接近大人,把听到的情况报告给索菲。丑小鸭长大后就变成了天鹅:长到十五岁后,托妮从家中出走,先后卷入阿富汗、古巴等国的毒品走私与恐怖活动。
索菲以她为榜样,也加入了恐怖团伙并充当军师。这对孪生姐妹在小说中刚出场时表现出来的性格差异──索菲为本能左右,而托妮则善于冷静地盘算──越接近故事结尾,就变得越小。这时,索菲也像妹妹那样冷静地使用大脑,周密地计划恐怖活动了。绑架小孩失败后,索菲的男友盖利与托妮一块逃走。感到被众人愚弄了的索菲在极度绝望中往回走去,此时,她什么也看不见了,但仍然看得见那“一片黑暗”。这时,在电视屏幕上,托妮、盖利和他们的同伙正押着人质从伦敦的机场飞往非洲。在说明,在故事情节发展的这个阶段,戈尔丁已经用托妮代替索菲继续恐怖活动,以代表的恶。戈尔丁这样做并非没有道理,因为这无疑是在说,索菲与托妮,“黑暗与白昼”,“你们是一回事”。
这种象征意味极浓的安排强调地点明了小说的主题。如果说绿野镇不仅是英国的缩影,而且进一步象征了整个世界,那么索菲与托妮便是这世界上邪恶的力量的化身。如果说索菲前面那双常人的眼睛是为着白昼与光明而生的,她后脑勺上那种魔力十足的神秘“眼睛”所看到的,却只是“无限伸延的黑暗,一个由黑光组成的锥形体”。《黑暗昭昭》所要告诫现代人的东西,似乎正是这样一种所谓常人看不见的“黑暗”的存在。戈尔丁之所以提出索菲与托妮、“黑夜与白昼”,“你们是一回事”这样一个悲观的命题,其目的是要提醒人们,他们所看到和以为的那种善与光明可能只是一种表面现象,表面现象上面可能是恶与黑暗之实质。这个表面上日夜相继,貌似太平的世界──这片“绿野”──并非不可以看作一个根本没有白昼,而只是由茫茫暗夜统治着的地狱。
索菲与托妮固然是黑暗与邪恶的化身,但戈尔丁再三表示,她们的行为是由普通人们所不理解的神秘力量所左右的。那么是否有理由认为,她们表现出来的那种邪恶与现实无关,因此不具有普遍性?另外,如前所述,尽管救火队员们在进行善的活动,他们的内心深处不一定是善,而很可能是恶,不过,这种恶是相对温和的恶,至多不过是对同类的苦难表示某种幸灾乐祸,因此好算作一种可鄙和卑劣的心态。当然对于其他次要人物,对于他们的自私与俗气,戈尔丁也作了或多或少、或强或弱的讥讽与挖苦。后,即便是作为索菲的对立面而出现,使她阴谋终破产的马蒂,也免不了做出了很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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