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在我并不是十分适合的体裁,所以当数点排列,发现竟有一百多篇的积累,就感到意外了,不禁要认真检讨写作短篇的经过和得失。漫漫回想,写作短篇小说大约可划分如此一些阶段——第一个阶段,其实是我写作的起步阶段。和很多写作者一样,短篇小说,尤其写儿童的短篇小说,往往是用来做练习,因内容浅近,篇幅轻巧而比较容易掌握。我第一篇小说,《谁是未来的中队长》,发表于一九七九年上海少年儿童出版社主办的《少年文艺》,六千字数。在第一次写小说的人来说,这已经是个了不得的工程,根本顾不上结构、布局,单是要编圆一个故事,就很费周折了。那种三百字一页的格子稿纸,十张三千字,二十张六千字,厚厚的一叠,颇有些份量,相当的成就感了。在写了几篇六千字以内的儿童小说以后,我尝试写作的第一篇所谓成人小说,《雨,沙沙沙》,也是六千字。此时,在六千字内。似乎调停自如:开局,展现,高潮,收蓬,多少有些套路,只是不自知罢了。事实上,这对于我已是个极限,超出这规模,恐怕就不怎么好收拾了。我说《雨,沙沙沙》是成人小说,从文学的角度,小说也许不能分“儿童”与“成人”,但在具体到个人的写作处境中,这个区别还是有意味的。儿童小说中的教育目的不可否认,特别是当我在《儿童时代》杂志社做编辑,去小学校调查、采写、收集意见、组织活动,是我们的日常工作,尽管小说只是业余的写作,但不可避免地,现实的学校生活提供了针对性的主题,这些主题的范围有限,同时和我的个人经验也有一定的距离,从严格意义上说,在我,儿童小说还不能完全算作小说创作,它们更接近于习作。所以,我自己常常是将《雨,沙沙沙》作为我的处女作,虽然它并没有彰显的成绩,而获得全国性奖项的《谁是未来的中队长》,我则是将其归入前写作阶段。也就是说,我的短篇小说第一阶段,是从《雨,沙沙沙》开始,这也是我整个文学生涯的开端。
 对六千字篇幅的突破是不自觉中做出,但要细究,还是有原因的。连续发表小说助长了信心,许多积压着的体验和情感顿时找到了出路,一并涌向小说的叙述。说来也奇怪,在那二十几岁的年龄,远没摸到人生的深浅,可却是经验最丰饶的时期,其实是泥沙俱下,而现在,去芜存精。回过头去看那时的小说,难免汗颜,要留到现在写,决不可能写成那个样子。然而,话说回来.现在也许就不会去写它了。那时候的粗糙,鲁莽,自有一股子活力。饱满极了,漫天漫地,伸手一握,就是一捧土,栽出了青苗,杂芜是杂芜,可是生机盎然。就这样,《雨,沙沙沙》之后不久,一口气写下《苦果》,超出了二万字。这一个短篇,更像是中篇,这时候,直到后来真的开始写中篇的时候,对短篇和中篇的结构,也还没到自觉的认识,多是以字数为区分,有话则长,无话则短,并不以为体例本身有意味。没有自觉也好,那就是自由,完全不受拘束。心中又激荡着情感,有无限要表达的欲望,一篇没结束,下一篇已经催逼上来。在我写作够一本短篇小说集《雨,沙沙沙》,便生出写中篇小说的野心。与其说是中篇的结构吸引我,不如说是篇幅。对于六千字起家的我,标准中篇的五万字是一具庞然大物,而我生性是贪大贪多,就是这种贪欲让我有了耐心。当你面对一个从未对付过的庞大字数时,首先需要的是耐心。在我写作第一部长篇小说时,这耐心就更长一级。在这表面的吸引之下,是不是还潜伏着一种需求,就是寻找更适合我本性的形式,这形式不止在于体量上的大小,更是在于结构,一个要比短篇小说粗笨结实的结构,因我天生缺乏那种灵巧的专属短篇小说的特质。这有待于漫长的时间和实践,渐渐地去发现。其时,我继续由着性子,写一阵子短篇,写一个中篇,写一阵子短篇,再写一个中篇,却也形成节奏,反映出某种规律,就是在短篇写作中积蓄起能量,在中篇里释放,然后,开始写第一部长篇。在这样貌似自然的交替之中,逐渐产生一种下意识的选择,将比较小的材料交给短篇小说处理,规模大的则留给中篇,以至于长篇。像《战士回家》,《老康回来》,《打一电影名字》等等,多是这些所谓“小”的材料。似乎出于暗中的偏袒,我越来越倾斜中篇,某些小材料,我无意间扩张了作中篇,于是,能够给短篇嚼食的,日趋零碎,并且越来越少,终至没有。《鸠鹊一战》是我挂笔短篇之前的最后一篇,说实在,它还是可以发展成一个中篇,是因为其中的人物是续中篇小说《好姆妈,谢伯伯,小妹阿姨和妮妮》延伸过来,旁开一个故事,人物都有前史。因而也有限制,不便强求,到好就收了。自此,打住,是一九八六年初。还有零星几篇,《阿芳的灯》,《洗澡》,都是因邀稿殷切,不得已才写出,就像是短篇小说的余韵似的,再过一两年,一篇也没有了。这就是我所划分的第一阶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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