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为此,相对于虚构一个故事,班维尔更看重细节的刻画,并将之认定为写作的第一要义,“因为大到浩瀚宇宙,小到微末尘埃,凡事凡物都包含了平静而惊人的细节。我要做的就是在庸常事物的细枝末节之处抓住它们的光芒”。也正是于细微和平凡之处,班维尔的小说呈现出一种诗一般的特质。它们有着诗一般的凝练与厚重,也有着为诗一般的语言和意象照亮的丰富内涵。虽然“艺术是一个表层”,班维尔说:“但它就是我们唯一能看见的东西……是真正的深髓所在。”
3 班维尔“唯一能看见”的“表层”,并不总是遮着如《海》和《无限》这般严肃的纱幕。 尽管他自称写严肃的“班维尔小说”,一天能写二百字,四五年能写完一部就足够幸运。而化名“本杰明·布莱克”写的犯罪小说,一天能写两千五百字,三四个月就可以完稿。尽管他说“本杰明·布莱克”是一位匠人,“他”写的小说只需要自然流畅,班维尔是一位艺术家,更需要专注,但苛刻如班维尔,信奉贝克特的名言:“再失败一次,但要失败得更好”,把每次写作都当成是自我挑战。如此,他以“本杰明·布莱克”之名写下的小说,与其说是“手艺活”,倒不如说是另一种“艺术品”。 不论是班维尔小说,还是“本杰明·布莱克”小说;也不论是《无法企及》中的艺术史学家维克多·麦斯凯尔研究的是艺术,还是《哥白尼博士》等“科学四部曲”中的几个科学家,看似与艺术无关,相同的是,他们都有一种卓然不群的艺术气质。在班维尔看来,科学与艺术同源,“二者具有相同的过程和相同的愿望。科学家的愿望是强加给世界一个体系,艺术亦是如此”。 与此相仿,班维尔的小说里总是闪耀着神圣的艺术之光。由《证词》《幽灵》和《雅典娜》三部关系紧密的小说构成的“框架三部曲”,贯穿始终的是一个犯罪的故事,但构成小说的中心主题却是绘画。三部小说中的每一部都以相当的篇幅描绘了各种绘画作品,而故事都是由一位同时也是绘画爱好者的罪犯娓娓道来。班维尔的贡献就在于为读者提供了一个框架——观者驻足画前,任思想遁入虚拟的画框,随后走出,回到现实世界,而画中人似乎也能幻化成真人,从画框中跨步而出。藉此,班维尔想告诉我们:“不要过分确信我们所看到的事实。也许我们也只是画框中的小人物,有人正透过画框窥视着我们的一举一动。” 画框的譬喻里,有着班维尔“无限的海”。他为写作而生,同时也是为艺术而生。十五岁时他曾学习绘画,虽然后来他发现自己缺乏这方面的天赋,但学习绘画教会了他“用一种特别的方式去审视世界”。而以艺术天然地标示着个人的独立和自由而言,他违背父母希望他成为一名建筑师的意愿,故意在高考中失误,与大学失之交臂,亦可谓响应了艺术的召唤。 对班维尔而言,“艺术是一种新的宗教”,创作似乎是他能够达到神圣境界的一个途径。或许正因为此,他创造的一个个主人公,某种意义上都可视为他自己,而即使是关于第三人的作品,他都近乎执拗地使用第一人称叙事。这就不难理解何以班维尔说,如果他的所有作品汇集成一大部,可以被称为《证据之书》,“因为我认为那就是艺术的本质。它是关于一个人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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