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奇怪,为什么我对事件本身的记忆如此有限?却记得当时的一件意外。当时日本记者、大陆记者、外国记者也集中在名古屋,上百个人等在走廊上,忽然有个日本女记者走来,脸色很差,可能她刚从停尸场所出来,她将一个四方形的大包包往我面前一放,说了声sumimasen便小步跑离开。那时我想她可能急着去洗手间,请我代为看管她,的,包,包,这也无所谓,反正等待中我也没事。她没有回来。 我没有要包包,包包要我。 等了将近半小时不见她回来,而我也得进停尸场所了,这时遇难家属正从里面出来,哀伤出来的人和焦急抢进去的人挤在门口,很混乱,我没有多思考,背起那个“意外”包包随其他记者进去。晚上我回到旅馆,面对陌生的包包,我得“选择”,一是送去给日方协调人员或华航,由他们去找原主;一是我打开包包,看里面有没有身份证之类的资料,再和原主连络。 那时我已转去《时报周刊》,依然当记者,好奇不会杀死猫,却绝对压抑不住记者的冲动,我打开包包。很多东西,有录音机、小照相机、笔记本、化妆包,也有两本书,一本是很厚很厚的空中巴士操作手册,另一本有些面熟,《In Our Time》日文版。 日本女记者自己来我旅馆拿包包,她一直鞠躬,我指指书,说我也有一本,她立刻两手将书捧至我面前,但我没收。 由于熟悉意外,总觉得这次意件应该有什么意义,第二天发完稿回台北,人陷入自寻烦恼的失神状态中,结果那则新闻中出了个乌龙,几天后周刊上市,接到读者来电更正,搞错了位当事人,至于使我失神的却是那时我已很久没写小说,几乎想放弃,却又见到《In Our Time》。 它,想要说什么。 还是写下去吧,写作不能带来财富,却能满足幻想。 年轻渐大,任何意外似乎都不再像意外,“它”仍未离开我,悄悄告诉你们,我又干起一桩很意外的事,我老婆称之为神,经,病。我每晚记录下几乎每一个做到的梦。 本来我没什么梦,大多一觉到天亮,否则就是心里有些事解不开,根本睡不着。总之,能睡着,便几乎没梦,或者有梦,到第二天早上已忘个精光。2008年开始,我记得梦了。梦这玩意儿,很牛、很闪、很没规则,它在睡觉的那段期间,非常深刻,一旦醒来,却能在很短时间内消失,像魔术变出的鸽子,哇,从帽子里真跑出只鸽子,又,哇,鸽子不见,怎成了一束花。 2009年8月中旬我和老婆去东欧旅行,第一站是奥地利,梦来了,每晚都来,是我以前没做过的那种梦,有剧情,有起伏。接着我们去匈牙利的布达佩斯,住在朋友闲置的一处公寓内,好奇杀死旅行者,我居然把笔记本和笔放在床头,一有梦,到某个段落,便提醒自己醒来赶紧写下,以免忘记。以下是那年8月23日至27日的梦的记录: 8月23日:回到小时候中山北路的旧家,入夜后房间变成另一种模样。 8月24日:又是中山北路,用衣架和偷酒的小家伙开战,他住右边的房间,不愿搬走。 8月25日:昨晚没梦?期待今晚的梦。 8月26日:赌国仇城般的剧情,出卖第一组的竟是那个酒女。 8月27日:陈雄殊?very funny。 即使我大致地记录下来,白天在火车上也会重新再默思一遍,不过很奇怪,后来再看笔记本,梦怎么愈来愈淡? 梦像传真机的纸,上面的字会逐渐模糊。 那时我已在写这本小说,而且写了大半。回到台北后我大幅修改,把“我要的,和它要的”,都尽量放进去。当然小说仍旧: 本书中所有内容包括人名和地名均属虚构。 毕竟这还是本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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