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先生论写作

  《论写作》之所以成为旅行良伴,还因为金先生的回忆录部分写得坦白有趣。像女护士安妮·惠尔克斯一样,金先生“在一九七五年酗酒成癖”,写作时“每分钟心跳一百三十次”,此后更染上毒瘾,因为“迷幻药物和酒精是灵感的最佳媒介”。作为写手,金先生也不是旗开得胜那一类,而是迭遭退稿,年轻的他把退稿钉在墙上直到钉子不堪重负为止,而第一部卖得大价钱的小说《凯丽》(正文译作《魔女嘉丽》。——编者)(Carrie),金先生自称从不喜欢,要不是贤妻从废纸篓中抢救出手稿,怕是永远不得问世了。同样,许多其他作品,若非写成后搁置六个星期以期最后推敲一遍,准有若干“大得可容卡车通过”的漏洞。“修辞立其诚”,纵然屡被评家、基督教基要主义人士甚至自己的母亲谴责,金先生用词“从不在乎礼仪问题”,其理由是一把锤子落到你的手上时,即便你是个敬畏上帝、谈吐拘谨的老处女,你定会脱口叫出一声“Shit”(直译:大粪),而不是“Sweetheart”(直译:甜心)。在《论写作》中,读者不但经常遭遇四字母的粗俗词,还能听到金先生用脏话骂人,如把文坛势利人物称作“literary gasbag”(文坛放屁大王)或“transcendental asshole”(超验主义的屁精)。 

  喜欢舞文弄墨的人会在《论写作》中找到可与金先生认同的内容,从而加深亲切感。例如金先生说写作环境切不可富丽堂皇,而是愈简朴愈好,书桌也不必求大,书房只需有一扇可以关上的门把作家闭锁在内就可以了。区区虽非作家,对金先生这番经验谈倒颇有同感。几年前搬家,有人建议为我制作一张马蹄形长大书桌,为我所婉拒,结果至今仍在先父传下的书桌上写字,其面积还不及大学生新建宿舍中的书桌。书桌上方支一台灯,投下的光圈不大,被我称之为an oasis of light(沙漠绿洲般的一片光)。作文的时候,灯光所及便是我的全部心智天地,光束愈密集,就愈能收精骛八极,心游万仞之效。想来,金先生说,“关上门,把世界锁在门外”也就是这个意思了。最后的但并非最不重要的,据熟悉我英文笔迹的家人、学生说,金先生题在扉页上的On Writing二字,与我的草体如出同一人之手。我嘿嘿一笑,取过纸笔一口气写下几组,经比照,区区的书法果如金先生一般出色;或者,更确切地说,金先生的书法如我一般拙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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