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虽然公开,买主却往往是早就内定的,他就是女方的情人或非法同居者。难怪报道上会说,成交后女方与买主开开心心地离去;而“交付”一词(原文“deliver”)确有予以自由、由一方转交另一方照看的意思。 在集市上真正受辱的反而可能是手执缰绳的男方,他被戴了绿帽子,还非得在大庭广众之下履行“走形式”的职责。汤普森在多数实例中看到的是这一事实:“劳动人民的妇女创造了她们自己的文化空间,有推行她们自己的准则的方法,并务必要得到她们应得到的‘权益’。”美国作家华盛顿·欧文在《见闻札记》里描写的强悍女子并非纯系“男权社会”的虚构。很多妇女也可能是家里的强者。汤普森引用的一首民谣里的女主人公就是在家里说了算的:
丈夫如果不从, 她破口大骂 像一只好斗的公鸡, 给了她的老家伙 许多次狠狠的打击。
在家里动手打人,也会受到习俗的惩罚。《共有的习惯》第八章专论形成于17世纪的民俗“rough music”(本书译为“大声喧哗”),指的是有人违背了共同体行为准则,结队成群的民众在他们住处外一边游行,一边打击金属的锅罐瓢盆,使之发出刺耳嘈杂的声响,作为对他们的警告。《共有的习惯》收有三十几幅作者精心挑选的插图,其中之一(图19)的画面上,负责照管婴儿的丈夫正在偷喝啤酒,此举被妻子看到,她拎起一只鞋子往他头上打去。这样的行为就可能引发“大声喧哗”或其他类似的活动(骑木棍、“斯基明顿”、焚烧模拟像)。这些习俗之所以在18世纪较为流行,乃因教会管理社会的能力已趋弱,社会自我控制的方式就应运而生。法律中有的部分实际上属于社区共同体,居民根据不成文的习惯对某些反社会的行为(如虐待妻子和孩子,虐待丈夫的例子毕竟较少)实施惩戒。
(四) 汤普森的夫人多萝西在作于2000年8月的中译本序言里写道,汤普森在剑桥读本科时攻读的是历史,但是他首要的爱好恐怕还是文学,尤其是诗歌和戏剧。屈维廉强调,希腊神话中主管历史的女神克莱奥也是一位缪斯。社会兴趣和历史兴趣如果不为文学兴趣所补充、滋养,它们将变得何等苍白。汤普森的第一部著作《威廉·莫理斯:从浪漫主义者到革命者》就是文学与社会历史研究相结合的典范。他晚期撰写论诗人威廉·布莱克的系列文章时笔端仍常常带有感情,在关于价值的领域他不屑于保持沉默。不论属于哪一种牌号的“经济人”(汤普森特别指出“革命经济人”与古典政治经济学里的“经济人”有一脉相承的成分),他都要鸣鼓讨伐。有感于当代(西方)主流马克思主义理论过分抽象化(也是一种语言的退化)和敏感性的枯竭,汤普森深深为布莱克、莫里斯等文学家的想像力和热情所吸引。 《共有的习惯》中文史互证的例子比比皆是,但是中译本中涉及文学的部分读来却有点费解。小说《呼啸山庄》被译为《伍瑟琳高地》;约翰逊博士常被史家视为18世纪40年代至80年代英国的象征,故有“约翰逊时代”之说,可是他的名字成了“琼森”;讽刺诗人蒲伯被误解为“教皇”。这些硬伤也许反映了我们的世界(或国别)历史专业对文学的成功排斥。本书第六章“时间、工作纪律和工业资本主义”讨论的是农业社会与工业社会不同的时间观以及新的时间观如何催生工业劳动纪律。在这篇出色的文章里我们读到绝妙的引文:“狄更斯认为托马斯·格拉德格林德的象征是‘致命的统计的时钟’”,“它以一种敲击棺材盖的节拍计量着每一秒钟”。假如译者和读者都知道这位“格拉德格林德”就是《艰难时世》(全增嘏译)里那位整天唠叨着“事实”、只认数字不认人的葛擂硬先生,那不是更好吗?[19]这一章以华兹华斯1805年版《序曲》第5卷的几行诗句收尾,但是诗中几个关键词的译法让读者感到引文不知所云,如第一行的“全体教员”的原文是“faculties”,应指心智能力,最后一行的“引擎”(engines)则改为“刑具”较妥。《序曲》的中译本(丁宏为译)在1999年出版,所据的是1850年版,但还是能就上述两词的正确理解对《共有的习惯》的译者提供借鉴和帮助。面对极端实用功利的时间观和教育观,诗人华兹华斯、小说家狄更斯和历史学家汤普森不禁惕然。他们以不同的方式呼吁,僵死的备考计划和填鸭式的知识灌输无助于创造力和想像力的培养,无助于历史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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